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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主要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08-04-28 17:37:39 字体:【


劳动仲裁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的政策、法规;
(二)承办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日常工作;
(三)根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管理仲裁员,组织仲裁庭;
(四)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
(五)负责劳动争议及其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六)向仲裁委员会汇报、请示工作;
(七)负责本辖区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审查鉴证工作;
(八)办理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
(一)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当事人的权利
①当事人有提起仲裁申请、答辩、变更申诉撤诉的请求,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公正调解和裁决的权利;                 
②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
③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④当事人有提出主张、提供证据的权利;
⑤当事人有自行和解的权利;
⑥当事人有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
⑦当事人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二)当事人的义务
①当事人有正当行使权利的义务;
②当事人有遵守仲裁庭纪律和程序的义务;
③当事人有如实陈述案情、提供证据、回答仲裁员提问的义务;  ④当事人有尊重对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的义务;
⑤当事人有自觉履行发生效力的仲裁调解书和仲裁书的义务;
⑥当事人有按规定交纳仲裁费的义务。

联系方式•
电话:(0858)8935651;     邮政编码:553600
单位地址:六盘水市双水新区商贸区诚信路水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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