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在收到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修改六盘水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市审改发[2008]1号)和《关于修改六盘水市市级参照行政许可管理事项目录的通知》(市审改发[2008]2号)后,立即对《水城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进行了修改,于3月底全面修改结束,并对社会进行公示。此次修改,增加县级行政许可事项1项,取消县级行政许可事项10项,更名县级行政许可事项3项。到目前为止,水城县实施的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共有245项,参照行政许可管理事项34项。同时,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小组要求各有关单位,对修改后增加、更名的事项,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水城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水审改发[2008] 1号)及《水城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水审改发[2007] 2号)要求予以实施,对调整及取消的事项要认真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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