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设我县政务服务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未来十年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确立了我国未来十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行动纲领,系统规划了我国依法行政的实施蓝图。2008年5月12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这是国务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又一重要举措。国务院在连续两届新政府成立伊始发布这两份文件,充分表明了中央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是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县级政府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实施主体,承担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事务的繁重任务,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县政府及其部门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是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建设法制政府的整体进程。依法行政,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客观要求。 国务院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策非常及时,抓住了当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推动我县法制政府建设,必须把加强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我县政务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服务体制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中央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服务政府的要求,县政府于2006年12月成立了县政务服务中心,在具有行政许可职权的部门设立分中心或窗口,组成了中心+分中心(窗口)的政务工作体系,统一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为了便于中心与分中心(窗口)的工作衔接,各部门明确了联络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所在部门分中心(窗口)的日常工作,受理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督促落实受理的事项按时限办结,并将每周受理、办结的情况抄告县政务中心等工作。 (二)运行机制 政务服务体系建成后,申请人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既可以向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也可以向分中心(窗口)提交申请。中心和分中心按照首问负责制进行受理。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的,由中心按我县规范的工作流程受理并移交有关部门分中心办理,办结后由分中心移交给中心向申请人送达。申请人向分中心(窗口)提交申请的,由分中心(窗口)受理并按照我县规范的部门内部流程办理完毕后,由分中心(窗口)向申请人送达,使申请人“只进一家门、只找一个人”的一站式服务模式。 (三)运行的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了行政许可、招商引资联席会议和重大项目联审制度。即在办理重大事项和联办件过程中,由政府领导担任召集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召开会议,确保重大事项和联办件及时办结。 二是实行行政许可机关行政首长问责制。即是对在办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制度和规定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三是将政务工作列入县直机关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县委县政府年终兑现奖惩的依据之一。 四是建立了行政许可工作制度。 三、我县政务服务体系的基本工作要求 (一)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一个窗口对外制。 行政许可法第25条、第26条对实施机关的机构设置和工作方法作出了颇具特色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一个部门一个窗口”,这就是县政府成立政务中心,部门成立分中心(窗口)的法律依据,这就要求部门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划归到部门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其他股室一律不得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二)公开公示制 开展政务服务,实施行政许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外,都应以适当方式公开。具体内容和要求是: 1、部门应当将职权范围内行政许可事项的下列内容在政务服务窗口办公场所公示: (1)行政许可的名称; (2)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 (3)该行政许可是否有数量限制; (4)许可条件; (5)许可程序; (6)法定办结期限及其依据,承诺办结期限; (7)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种类、数量和形式要求; (8)申请书示范文本; (9)收费标准和依据。 上述内容因故需要变动的,部门应当及时公示。因故需要取消或者暂停办理的,部门应当将取消、暂停办理的原因、理由、依据书面送政务中心备案。 县审改办行文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继续作为行政许可实施,并向社会公告。暂停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暂停办理期间,部门应当在办公场所公示暂停的原因、依据和暂停期限。 2、在审查行政许可申请的过程中,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以及举行听证、招标、拍卖、考试、考核、检验、检测、检疫的,应当公开举行。 3、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必须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4、公开方式:公告栏、触摸屏、电子显示屏或者制作活页材料、告知单等方式。 (三)首问负责制 申请人提出咨询或提交申请,第一个接待申请人的窗口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要立即着手处理申请人的咨询或申请,不得以相关人员不在等为由拖延、拒绝。申请人向非窗口工作人员提出咨询或提交申请的,应告知申请人向窗口提交。 (四)一次告知制 申请人提出咨询或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一次告知的方式——制作一次告知单或办事指南。 告知单或办事指南应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许可的名称; 2、该行政许可的适用对象和本行政许可机关的许可权限; 3、许可程序; 4、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和形式要求; 5、办结期限; 6、收费标准和依据; 7、政务服务窗口的地址、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次告知单或者办事指南的内容应当准确、可靠。 (五)收件回执制 窗口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都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书面凭证有:《收件通知书》、《补正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 (六)限时办结制 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送达。部门在认为法定期限还可以进一步压缩的,可以作出少于法定期限的承诺期限。 法定期限:行政许可法的期限和法律法规的期限。 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规定的,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行政许可法的期限规定:①可以当场作出决定的(只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办结;②不能当场办结的,20个工作日内,经部门领导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采取统一办理、联合办理或集中办理的,45个工作日,经县政府领导批准可延长15个工作日;③依法经本级审查后报上级作出决定的事项,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④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或不予)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决定和相关证书或加帖标签、加盖印章。⑤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受理申请的政务服务(分中心)窗口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定的期限外,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期限的规定要区别对待。如不多于行政许可法的期限,可以采用,多于行政许可法的期限,不能采用。 (七)受理和送达操作环节 受理:(见受理流程图) 送达: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和不予)后,电话通知申请人并及时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相关证书、证件,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书中应说明理由和复议、诉讼的渠道。电话通知申请人的时间即视为送达。 申请人来取件时,填写《送达通知书》,注明申请人领取的材料和时间并签字盖章。 四、政务服务分中心(窗口)运行存在的问题: (一)在行为法律化方面。一些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淡薄,甚至滥用职权的现象会发生,虽然有规范的审批程序,但是窗口不能够自行运行,还需要靠领导批示、上级指导、领导命令,才能实施,总觉得将审批权限下放到窗口他的权力就被削弱了,自身利益受到了影响。这种思想对依法行政冲击干扰很大。 (二)在行为理性化方面。存在着决策民主化,科学发展化程度不高,使政府职能转变,审批改革步履维艰,行政效率不高,特别是一些部门办事拖拉,能推则推,懒于行政,人为地设置门槛和关卡随意性大。 (三)在行为自律化方面。存在不按程序办事,甚至以权谋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行政行为规范化的水平,阻碍了政府效能的发挥。 (四)监督机制尚不完善。对行使行政权的制约机制、监督制度还不够健全,已有的制约机制、监督制度也还没有很好地运作起来。 五、转变观念,加快落实相对集中许可制度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水城县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过去方便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观念转变到方便群众办事上来。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的职责和行使行政权力的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清理出了各有关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参照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参照非行政许可事项、对外办事服务类事项及其办理程序为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准确的依据,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和遵守,自觉做到办事权限、工作流程合法化。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制度的要求,认真查找清理本单位本部门的规章制度,对有碍于推进行政许可制度落实的规章制度进行废止或修改;对部门职能分工与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许可主体不一致的事项,提出修改或调整建议,落实好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凡是已经被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凡是被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准收费,并向社会公告。制定有利于推进行政许可制度落实的规章制度,加快推进落实集中许可制度,必须将本部门实施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要求归入分中心(窗口)办理,部门领导要给予窗口充分授权,切实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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