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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部门动态
县财政局五条措施确保圆满完成2009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

发布时间:2009-07-03 16:21:46 字体:【

  一是加大税费征收管理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强化稽查和税收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加强对煤炭产业的税收征管,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全县各煤焦验票站开展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对煤焦税费的征管延伸至乡(镇)财政所,形成“上下并行,齐抓共管”局面;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和重点督查等方式,认真查处偷、逃、骗、抗税行为,确保煤焦税费持续、快速增长。坚持“西瓜要抱,芝麻要捡”的原则,深入各部门开展税收、财务等综合检查,加大对房开企业营业税、契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等税务稽查,切实堵塞征管漏洞,严防税收跑、冒、漏、滴,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成立非税收入清收小组,加大非税收入清缴力度,确保实现非税收入稳定增长。
  二是加大税收政策调研分析力度。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的研究,对增减收因素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和测算,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对重点行业和主体税源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涉税信息,找准税收动态变化因素,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促进财政增收。组建调研组深入乡(镇)、企业、县直各部门和征收第一线调研,进一步完善《水城县乡镇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和《水城县煤焦税费征收管理办法》。加强对税收政策的调研,研究制定更加可行的政策措施,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有力决策参考。
  三是加大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力度。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资金监管,特别是加强对救灾救济、社会保障、农业水利设施等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和效绩考评工作,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别是对今年“保增长、扩内需”等项目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加大审核把关力度,切实发挥财政监督检查和投资评审职能,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有效,切实增强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加大财税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切实履行财政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与国、地税及各相关执收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切实将阶段性财政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征收单位和项目上,强化收入目标责任制,督促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抓好组织收入任务落实工作。坚持每月与国、地税及各相关执收执法部门召开税收分析会,认真查找组织收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改进征管措施,完善协税护税措施,改善税收征管环境,增强形势预判和科学决断能力。制定完善组织收入奖惩机制,提高各执收执法部门的收入征管积极性。
  五是加大干部职工素质建设力度。把队伍建设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狠抓落实。首先抓班子自身建设。针对财政局班子成员的学历结构,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依法理财的水平。其次抓好职工队伍建设。以业务培训为主导,在深入基层调研检查期间,对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邀请省、市有关专家到县财政局开展财务知识、农民补贴网建设、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新《企业会计准则》等业务知识培训;选派干部职工参加省、市财政部门组织的财政综合知识培训;鼓励干部职工出来参加各类学历提高学习。通过采取深入基层、请进来和走出去等培训方式,提高全县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理论素养。第三抓干部职工廉政建设,广泛开展法制培训,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和警示片,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纪律观念,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干部职工廉洁奉公的自觉性,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创建了一个文明、高效和廉洁的机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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