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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六盘水市水城区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6-02-05 15:23 来源:六盘水市水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0次 字号:【       视力保护色:

六盘水市水城区花戛乡党政办: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6〕5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黔发改地区〔2026〕51号)文件安排,现将六盘水市水城区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243万元下达给你单位(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支出列入2026年“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二、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切实管好用好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申请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待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具体调整优化方案确定后,资金管理使用按照新修订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

三、本项目采取村集体组织实施,按照自建自管自营等方式,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项目需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尽可能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

四、严格按照不低于附件1确定的金额发放劳务报酬。项目实施单位应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并在村务公开栏对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行业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等作为重要验收依据。

请项目实施单位接文后,抓紧按照相关项目建设程序启动项目建设,如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附件:六盘水市水城区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以工代赈任务)计划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