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21年新版网站  ->  政务公开  ->  组成部门  ->  乡镇街道办事处  ->  化乐镇  ->  政策文件
索引号000014349/2022-217935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2年02月08日
文号是否有效
标题化乐镇2022年元旦春节慰问活动工作方案

化乐镇2022年元旦春节慰问活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精神和要求,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中,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过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按照水党办发〔2021〕199号关于《六盘水市水城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慰问活动方案》的通知,结合化乐实际,特制定本次慰问活动方案如下:

一、慰问工作小组

组  长:范存兴(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易崇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朱少海(镇人大主席)

成  员:杨峻杰(镇党委副书记)

李麒麟(镇政法委员 武装部长)

顾  人(镇宣传委员 副镇长)

黄  凤(统战委员 副镇长)

李小龙(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熊  蕴(财政所所长)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

二、慰问时间

2022年1月24日—1月28日

三、慰问对象

化乐镇敬老院和生活困难户20户、退伍军人5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人、搬迁户12户、集中供养特困人员12人,百岁老人1人。其中泵井社区3人、夺坭村4人、凤凰村8人、红旗社区12人、化乐村3个、五星社区4人、化启村4人、猫场村4人、赵家河村6人。

四、慰问活动流程

第一组:红旗社区、敬老院

慰问区领导:黄  波(区副区长)

陪同人员:范存兴(镇党委书记)

杨峻杰(镇党委副书记)

黄  凤(统战委员、副镇长)

红旗社区两委成员、驻村干部

第二组:五星社区

慰问区领导:郭俊荣(区农业局局长)

陪同人员:易崇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峻杰(镇党委副书记)

黄  凤(统战委员、副镇长)

五星社区两委成员、驻村干部

第三组:凤凰村

慰问领导:朱少海(镇人大主席)

慰问人员:凤凰村村支两委、驻村人员

第四组:猫场村

慰问领导:李麒麟(镇政法委员 武装部长)

慰问人员:猫场村支两委、驻村人员

第五组:化启村

慰问领导:李麒麟(镇政法委员 武装部长)

慰问人员:化启村村支两委、驻村人员

第六组:赵家河村

慰问领导:顾人(镇宣传委员 副镇长)

慰问人员:赵家河村村支两委、驻村人员

第七组:泵井社区

慰问领导:顾人(镇宣传委员 副镇长)

慰问人员:泵井社区两委成员、驻村人员

第八组:夺坭村

慰问领导:黄  凤(统战委员、副镇长)

慰问人员:夺坭村村支两委、驻村人员

第九组:化乐村

慰问领导:熊  蕴(财政所所长)

慰问人员:化乐村村支两委、驻村人员

五、慰问标准

敬老院慰问标准:1万对敬老院中心进行慰问,入住对象12人,需慰问资金1.72万元。

困难群众、搬迁户、退伍军人慰问标准:按照600元/户和物资一套(10公斤大米1袋、5升菜籽油1桶、防寒服1件、棉被1床)的标准。供需物资37套,资金2.22万元。

百岁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慰问标准:按照600元/户,无慰问物资。供需资金0.66万元。

六、慰问经费和物资安排

慰问经费46000.00元由镇社会事务办徐有文同志到财政所借款,各村(社区)带上公章1月24日到镇社会事务办领取慰问金及慰问物资。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元旦春节开展慰问活动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重大,意义非凡。各村(社区)务必站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怀着对基层群众的深厚感情,全面认真组织开展好元旦春节期间慰问活动。

(二)统筹安排,整体推进。要把慰问活动与年初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要整合各类有效资源,深入到困难群众家中走访、座谈,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精心组织开展好2022年元旦春节慰问活动。

(三)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元旦春节慰问活动既要暖人心,更要重长远。必须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镇村振兴有效衔接,与困难群众一道制定切实可行的巩固脱贫措施,帮助困难群众增收致富。包村领导要亲自审核把关提供的困难群众名单,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并认真走访慰问。对在走访慰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要及时报告。

(四)严格把关,精准对象。所有慰问对象必须按照类别精准选择,严格把关,严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要严格工作程序;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中因病、因灾、因学、因残等特殊原因导致家庭困难的困难群众。

(五)严守纪律,督促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十项规定,轻车简从,控制参加人数,不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镇纪委要及时进行跟踪督导,确保落实到位。对重视不够,未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慰问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镇村振兴有效衔接、宣传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开好村组群众会、座谈会、火团会、院坝会,走村串户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充分利用宣传海报、宣传栏、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载体开展宣传,做好舆论引导,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七)资料上交。慰问活动结束后,最迟不超过两天将慰问对象签字捺手印的慰问花名册、慰问图片上报镇社会事务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