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场镇开展2022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2-10-20 16:50 字体:[]

为认真吸取“9·18”黔南州三都高速客车侧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控安全风险,筑牢安全屏障,思想上落实“大反思、大检阅”,行动上落实“大排查、大整治”,紧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力做好国务院安委会专项督导帮扶组督导工作,抓好2022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防范自然灾害事故发生,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22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鸡场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的系列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时刻警钟长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以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重要手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村(社区)、行业(领域),重点检查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洪防汛、电力、特种设备、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企业。

三、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各股室站所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0月为企业自查阶段,各类企业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10月31日前报镇人民政府安办处。

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各股室站所检查和政府督查阶段,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层层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组织机构

成立水城区鸡场镇2022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 代法军(镇党委书记)

        罗甲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范  瑞(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孔  龙(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章  龙(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部长)

        司福辉(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付顺平(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邹  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章龙(镇四级主任科员)

        邓  银(鸡场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支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办,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统筹协调、信息调度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司福辉同志兼任,下设13个专业检查组,1个综合督促组。

(一)综合督查组

由司福辉同志牵头,从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抽派相关人员组成,对镇各股室站所、村(社区)和各专业检查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对工作不尽职、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应急管理检查组

由司福辉牵头,应急办、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配合,负责对全镇辖区企业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进行检查。

(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组

由司福辉同志牵头,应急办、国土所、派出所、能源站、经发办、发耳片区应急站、各村(社区)等配合。

检查范围:非煤矿山(包括生产、技改、基建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企业。

(四)能源安全检查组

由能源站牵头,各村(社区)配合。

检查范围:煤矿,煤炭生产、加工及转化利用(包括矸石山)煤层气,长输油气管道、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五)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检查组

由章龙同志牵头,派出所、交管站、城管中队、各村(社区)配合。

检查范围:全镇范围机动车辆,客运站,危险路段、公路,交通建设工程、公路养护工程和有关交通运输企业等道路交通运输行业(领域)。

(六)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检查组

由李章龙同志牵头,城建所、各村(社区)配合。

检查范围:住宅与房地产业、城市燃气、停车场、建筑市场、村镇建设、建筑与公用事业、城镇拆迁、危房改造、园林绿化、户外广告、环卫、污水处理、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市防汛等场所领域。尤其是对改建改装住房疫情防控定点救治医院、集中隔离点等住房安全重点检查。

(七)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组

由司福辉同志牵头,食安办、卫生院、各村(社区)配合。

检查范围: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娱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车辆等特种设备;餐饮服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医疗器械、保健食品。

(八)教育安全检查组

由孔龙同志牵头,派出所、中心校、应急办配合。

检查范围:全镇各类学校、幼儿园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

(九)农业农村安全检查组

由邹彪牵头,农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配合。

检查范围:农业生产、农业机械、渔业生产、农药使用等行业(领域)。

(十)水务安全检查组

由邹彪牵头,防汛办、各村(社区)配合。

检查范围:河道治理和防洪、水库及水电站、城市供水及农村饮水、山塘水库、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等工程的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

(十一)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组

由邹彪牵头,林业站、各村(社区)配合。

检查范围:林区、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其他林业经营管理单位等场所领域,对全镇打击非法盗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尤其是对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重点检查。

(十二)民政安全检查组

由付顺平同志牵头,社事办、卫生院、派出所、各村(社区)配合。

检查范围:社会福利机构、各级敬老院等场所领域。

(十三)消防安全检查组

由李章龙同志牵头,应急办、社事办、中心校、各村(社区)配合。

检查范围:公共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工程消防、学校、医院、林区、农村、社区等消防安全管理,尤其是对疫情防控定点救治医院、集中隔离点,“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检查。

(十四)自然灾害防治及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检查组

由司福辉同志牵头,国土所、各村(社区)配合。

检查范围:对全镇打击非法盗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

六、检查督查内容

(一)企业方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全省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落实情况。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情况,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相关证明、手续持有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复工复产条件及申请情况;特种作业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隐患整改“五落实五到位”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4.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知识和岗位技能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全面建立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三张清单”推进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协议签订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二)有关股室站所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御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情况;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情况。

2.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日常监管、督查指导企业推进“三张清单”建立情况;“双控”系统建设情况;森林防灭火、地质地震灾害、气象灾害、消防等安全风险排查、监测及防范情况;风险研判,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控情况。

3.强化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案体系建设,编制修订完善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情况;督促指导企业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地质灾害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抓好企业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按照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同时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救援队伍等依法依规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加强演练评估情况;加强救援队伍建设,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推动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督促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购买应急救援服务情况;做好高危行业企业及特殊重点时段应急值班值守,确保快速稳妥处置突发情况。

4.防汛机构组建情况;防汛抗旱工作责任落实情况;防汛预案编制(修订)情况;应急队伍建设和防汛物资储备、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情况;汛期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情况;信息报送情况;镇防指启动防汛应急响应期间工作开展情况。

5.加快应急网格化建设,建立健全网格化实施方案;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分层建立责任区,明确责任区内岗位职责;完善网格化平台基本信息录入,加大平台APP的使用率,实现网格化监管数据动态更新、网格员轨迹查询、监管数据远程调阅、地图综合展示及监管数据统计分析等建设要求。

6.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四阶段“巩固提升”工作情况;全面系统掌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进度安排等工作内容,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攻坚排查出的重难点问题,同时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各股室站所和各专业检查组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权责统一,要主动提高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总抓手,认真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压紧压实责任链条,严把安全关。

(二)强化宣传与报道。一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报道,弘扬先进典型,曝光落后案例,积极向社会公众展示检查过程,鼓励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共建良好安全生产监督氛围。二是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安全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

(三)强化执法检查。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复工复产“回头看”和近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严格检查过程,做好服务指导,做到重检查、严执法、严惩戒,树立违法典型,坚决不放过一起违法行为,威慑全镇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村(社区),各股室站所未认真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将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方式进行处置;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五)强化整改落实。主动联络沟通,悉心服务保障,全力配合国务院督导帮扶组及省、市、区督导组在我镇开展督导帮扶工作,主动加强联络沟通,做好服务保障,对交办的问题隐患,认真组织专题研究,坚持立行立改,紧盯不放,狠抓整改落实,实行台账式管理,深入分析研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提高整改标准,加快整改进度,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各股室站所要加强沟通和工作衔接,做好工作调度和信息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