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253233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3年08月01日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标题 | 水城区米箩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
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
由于近期我镇领导班子、相关股室负责人有所调整,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经研究,决定调整米箩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
一、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
主 任: 周 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 梁明彦(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 赵 辰 (财政所长)
凌万刚(米箩派出所所长)
许 康(党政办主任)
卯 路(社事办负责人)
宫金姐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世伟(民政办负责人)
左代梦(米箩司法所负责人)
陈少峰 (米箩卫生院院长)
刘 鑫(中心校校长)
代 灵 (水城区市场监管局米箩分局局长)
王 庆(米箩镇食安办负责人)
各村(社区)支书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梁明彦兼任,王庆任联络员。
二、米箩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1、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党委会每年专题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不少于2次。
2、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每年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部署开展的各项工作,做到有部署、有举措、有督查、有总结。
3、制订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4、统筹规划本辖区食品小摊点经营场所,组织开展日常管理。
5、定期自主开展并协助配合监管部门开展辖区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6、负责推荐、管理、培训辖区内各行政村协管员,信息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
7、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8、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受理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
9、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和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及健康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