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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3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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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水城区米箩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水城区米箩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

由于近期我镇领导班子、相关股室负责人有所调整,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经研究,决定调整米箩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

一、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

主  任: 周  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 梁明彦(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 赵  辰 (财政所长)

        凌万刚(米箩派出所所长)

        许  康(党政办主任)

        卯  路(社事办负责人)  

        宫金姐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世伟(民政办负责人)

        左代梦(米箩司法所负责人)

        陈少峰 (米箩卫生院院长)

        刘  鑫(中心校校长)

        代  灵 (水城区市场监管局米箩分局局长)

        王  庆(米箩镇食安办负责人)

        各村(社区)支书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梁明彦兼任,王庆任联络员。

二、米箩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1、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党委会每年专题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不少于2次。

2、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每年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部署开展的各项工作,做到有部署、有举措、有督查、有总结。

3、制订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4、统筹规划本辖区食品小摊点经营场所,组织开展日常管理。

5、定期自主开展并协助配合监管部门开展辖区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6、负责推荐、管理、培训辖区内各行政村协管员,信息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

7、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8、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受理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

9、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和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及健康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