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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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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米箩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体预案

米箩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体预案

发布时间:

为规范米箩镇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各有关股室(站、所)、各单位和企业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强化安全风险监管责任落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米箩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全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米箩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米箩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米箩镇范围内各镇直单位、各村(社区)、辖区内企业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战时确保拉得出、顶得上、打得赢。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镇、村、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结合实际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转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村委和企(事)业单位要协调周边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应对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综合能力。

(五)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镇总体应急预案。镇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镇域范围内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2.镇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涉及多个股室(站所)、各单位职责的应急预案,由镇各涉安股室(站、所)制定,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成立镇突发事件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长:邵金刚(区委常委、米箩镇党委书记)

周  江(米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赵成列(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陈  朦(党委副书记)

吴显春(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高  熙(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民武装部长)

王树平(宣传委员、副镇长)

梁明彦(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张兴艳(党委委员、副镇长)

凌万刚(派出所所长)

赵  辰(财政所长)

成    员:各股室站所负责人

镇指挥部职责:全面负责米箩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督促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重大决策和抢险救援方案的制定;向镇党委、镇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负责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等。

(二)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镇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党政办公室。

主  任:周  江

副主任:梁明彦

成  员:许  康  柴莉红  王  旭  管毕飞   张同贵

职  责:按以上方案关于突发事件文件批文,负责组织镇突发应急处置指挥部日常工作,对接区以上组织机构,落实上级处置安排的事项,加强突发事件处置分组的协调,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各项工作。现场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处置;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组织事故现场取证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等。

三、预警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做出预测。突发应急事件进入预警期后,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各类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发生事故时,应迅速准确地向所在地村(社区)委会、镇党政办公室、镇安委会办公室及其他有关股室(站所)、各单位和单位报告详细情况。

镇应急指挥中心(党政办公室)电话:0858-6940003

火警报警电话:0858-6940303

医疗救援电话:0858-6940120

(二)预警级别及上报

预警级别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Ⅳ级事故预警信息由镇安委会办公室上报镇人民政府发布;Ⅲ级事故预警信息由镇安委会办公室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由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应急局)决定发布;Ⅱ级以上事故预警信息逐级上报,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预警预防行动

镇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各村(社区)、镇级有关股室(站所)、各单位应及时向镇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镇应急指挥中心在确认各种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各村(社区)、镇级有关股室(站、所)、各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镇应急指挥中心应密切监控事态进展,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并通报其他有关股室(站、所)、各单位、救援机构和专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必要时,镇应急指挥中心向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信息,并适时启动相应级别预案。

四、应急处置

(一)分级响应

对应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I级)安全事故,依次启动县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应急救援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应及时报告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二)响应程序

突发事件灾难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村(社区)委会、镇级有关股室(站所)、各单位及企业按相应的应急预案规定进入响应程序。镇应急指挥中心接到Ⅳ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后:

(1)立即向镇党委、镇政府工作报告

(2)收集事故有关信息

(3)通知有关股室(站所)、各单位、有关专家、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三)指挥和协调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村(社区)委会、事故发生企业应当立即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先期抢救。根据现场抢险救援工作需要,镇人民政府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陈  朦

成  员:许  康  张同贵  王  旭  管毕飞  

职  责:负责开展突发应急事件现场处置、综合协调、调度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2.抢险救援组

组  长:高  熙

成  员:米箩镇应急救援队全体队员、村级应急救援队

职  责:负责事故现场人员、财产的救援及险情处置,阻止突发应急事件继续扩大及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3.专家指导组

由副镇长梁明彦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调查、评估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提出全局性、前瞻性政策措施建议,为其他工作组开展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4.人员信息摸排核实组

组  长:张兴艳

成  员:突发事件涉及的包村领导、派出所人员、事发地村居有关人员

职  责:负责涉及事故灾害区域的在册人口(流动人口、外出人口)的摸排,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组  长:王树平

副组长:张  强

成  员:米箩镇卫生院、各村居卫生室

职  责:配合上级进行灾害现场医疗救助,医疗物资保障和转移救治,做好事发地卫生防疫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现场秩序维护组

组  长:凌万刚

成  员:米箩镇派出所干警

职  责:配合上级维护事故灾害现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负责对事故灾害区域实施戒严封锁,负责事故灾害区域现场治安巡逻负责事故灾害区域现场的维稳工作,负责疏散事故灾害区域内无关人员,协助抢险救援组转移事故灾害区域人员及财产,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信息宣传和舆情管控组

组  长:王树平

成  员:许  康  王  旭  

职  责:根据指挥部的安排,做好相关信息发布与上报工作,随时关注网络舆情,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引导和管控,组织接待采访媒体。

8.后勤保障组

组  长:梁明彦

成  员:镇党政办、财政所、应急办

职  责:积极向上争取应急物资、抢险救援物资、救济物资,负责事故抢险救灾所需物资的调用、采购、储备、管理,保证应急救援的需求,保障联系参与应急处置人员的生活保障。

9.通讯保障组

由副镇长梁明彦牵头对接供电所、通信公司随时保障事故现场用电、通信畅通。

10.善后处置工作组

组  长:赵成列

成  员:王世伟  事发地村(社区)有关人员

职  责:做好伤亡人员及亲属的接待安抚工作,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协商处置善后、赔偿等相关工作。

(四)调查与评估

组  长:梁明彦

成  员:陆凤伟  郭  桠  陈昭运

对事故进行分析调查,找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

形成书面报告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宣传演练

各村、各股室(站、所)、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