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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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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米箩镇2024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米箩镇2024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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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区领导有关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紧压实责任链条,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筑牢安全屏障,扎实抓好2024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米箩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防灾减灾的系列批示精神,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机制建设,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为重点,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地区、行业(领域),重点检查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城镇燃气、建筑施工、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非煤矿山、森林防火、地质灾害、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六盘水市水城区米箩镇2024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邵金刚(区委常委、镇党委书记)

        周   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赵成列(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高  熙(党委委员、镇党委副书记)

        吴显春(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华喜(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王树平(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梁明彦(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张兴艳(党委委员、副镇长)

        凌万刚(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镇安办、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局米箩分局、供电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消防站、综治办、经发办、食安办、交管站、文化站、水务站、卫生院、中心校、辖区各企业负责人、各村(社区)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梁明彦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下设10个检查组。

(一)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组

由政法委员李华喜牵头,林业站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配合。

检查内容:全镇林区、林场等重点区域巡查;加强宣传教育;在关键时间节点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做好应急物资和救援力量储备,做到早发现、快处置、防复燃。严格实行野外用火“十不准”,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宣传教育到位、隐患排查到位、应急处置到位。

(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组

由政法委员李华喜同志牵头,镇派出所、镇安办具体负责。

检查内容:一是排查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企业和零售点;二是排查烟花爆竹零售店库存积压,超量存放,存在违规存放过期产品、与易燃物品混存混放、安全管理缺失等问题隐患。

(三)燃气安全检查组

由副镇长张兴艳牵头,经发办具体负责。

检查内容:聚焦燃气售卖点、餐饮场所等重点场所,围绕燃气经营、燃气使用等环节进行安全检查,突出检查“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环境”问题。督促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

(四)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检查组

由政法委员李华喜同志牵头,派出所、交管站具体负责。

检查内容:打击非法营运、酒驾、无证驾驶、超速超载、农用车非法载人、摩托车超载等情况。加大对路面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尤其要对重点路段、危险路段的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是否存在道路标志标牌、警示标识不完善,路面执法管控力度不到位等问题。

(五)教育安全检查组

由镇分管教育领导王树平同志牵头,镇中心校校长刘鑫同志具体负责。

检查内容:重点关注学生溺水、上下学交通安全、教室、宿舍、食堂以及其他活动场地的电气设施、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应急措施、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六)水务安全检查组

由镇分管水利领导张兴艳同志牵头,镇水务站具体负责。

检查内容:一是加强对山塘水库的巡查;二是排查是否严格开展河道“四乱”现象排查整治,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影响河道安全排查整治。

(七)煤矿、非煤矿山安全检查组

由分管领导梁明彦同志牵头,能源站、镇安办具体负责。

检查内容:一是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情况;三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八)民政安全检查组

由副镇长王树平同志牵头,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王世伟同志具体负责。

检查内容:一是排查农村困难群体生产生活,排查是否存在缺衣、缺粮、缺被等情况;二是排查敬老院消防设备是否完善、饮食是否安全卫生、各项设施设备是否能安全正常运行。

(九)消防安全检查组

由政法委员李华喜同志牵头,镇消防站负责人郭桠同志具体负责,派出所、各村(社区)配合。

检查内容:对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医院、“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进行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检查宾馆、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是否存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检查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从严管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加强对群众冬季用火、用电安全宣传,加强应急处置。

(十)一氧化碳安全防范

由副镇长王树平同志牵头,文化站、镇安办负责,各村(社区)配合。

加强一氧化碳中毒相关知识宣传,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重点关注独居老人等重点人群。

(十一)打非治违工作

由副镇长梁明彦牵头,国土所具体负责

工作内容:对辖区内自然资源监管,打击非法盗采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职尽责。各村(社区),各股室(站、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增强紧迫感,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增强使命感,认真履职尽责,以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防风险、促发展”、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等,明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工作重点,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全面排查整治。各检查组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突出重点企业、重要时段、重大隐患,严格检查过程,建立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台账,对能立即整改落实的,要立行立改,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党委政府研究。

(三)严格督导问责。镇直各单位、各股室(站、所)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好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对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提交镇党委政府、镇纪委研究处理。

(四)强化信息联动。镇直各单位、各股室(站、所)要加强沟通和工作衔接,做好工作和信息联动。各涉安股室(站、所)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本领域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台账、工作开展相关资料等报镇安委办。(联系人:王庆;联系电话:18786619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