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站所、卫生院、中心校、各村(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倡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树新风、扬正气,防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镇党委根据有关规定,特作以下纪律要求:
一、严明纪律,提高思想认识
全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做到不操办、不参与、不支持“升学宴”“谢师宴”,坚决做到“七严禁”。即:严禁违规操办或委托、授意他人代为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出席、参与他人操办的“升学宴”“谢师宴”;严禁为他人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提供方便或帮助传递信息;严禁借子女升学名义宴请管理服务对象,违规收受电子产品、电子红包、现金、消费卡等礼品礼金;严禁接受或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升学等费用;严禁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送子女报到入学;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
二、严格监管,落实主体责任
镇村两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不违规操办、不违规参与“升学宴”“谢师宴”,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分管领导和包村领导要督促分管股室、各村(居)签订好《关于拒绝操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承诺书》,并对分管股室、各村(居)有子女参加中、高考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警示提醒谈话。请各股室站所负责收集本股室站所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签订的承诺书,镇辖区内中小学教职工由中心校负责督促签订并收集,辖区内所有医务人员由卫生院负责督促签订并收集,各村(居)由包村领导负责督促签订,所签订承诺书请于2023年6月30日之前报送至米箩镇纪委办公室备案。
三、严肃追责,强化监督责任
镇纪委通过受理举报、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大对违规操办、参与、支持“升学宴”“谢师宴”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操办和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将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违规操办、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因失职失察、监管不力,致使本单位发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敛财等问题,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