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米箩镇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强化矛盾防范化解,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法治思维不断促进米箩镇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的全面领导,强化法治思维。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利用个人学和集中学的方式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树立法治思维,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二是抓好“关键少数”。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干部职工精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我镇机构权责清单,内容包括权利类别、名称、依据、承办机构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推动事后公示。拟通过公示栏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切实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循集体决定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凡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必须经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并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程序,充分听取社会的广泛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中的作用,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制度。
(三)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米箩。一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持续深化“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治理机制,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组织辖区包村驻村干部、村(社区)干部、驻村民警(辅警)、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等基层力量,常态化深入家庭(单位、企业)开展走访,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持续深入排查婚恋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债务纠纷、山林土地纠纷、征地拆迁纠纷、欠资欠薪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尤其对重点人员、特殊群体等家庭和“六失一偏”等重点群体、重点问题全面开展入户排查。认真梳理矛盾纠纷和重点人群等风险隐患清单,建立台账,进行风险评估,逐一落实责任,提高精准处置、精准管控能力,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同时,建立矛盾纠纷回访制度,从产生矛盾到化解矛盾全程动态跟踪,形成工作闭环,实现矛盾消减、和谐倍增、隐患清零的良好社会局面。二是夯实基层网格化基础,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社区)干部队伍,积极建设“法律明白人”工作,共培养“法律明白人”60人,其中6人获得水城区司法局优秀“法律明白人”表彰。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了基层干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组织网格员定期开展巡查走访,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收集社情民意,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
(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多措并举推进普法宣传,助力法治米箩建设。通过法律“进乡村、进企业”“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向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土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向辖区群众宣传政府依法行政、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进一步打造法治米箩。二是抓好在校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5次,受教育面1000多人,为青少年讲解法律知识,引导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暨普法宣传开学第一课,并邀请村(社区)律师,为校园师生开展扫黑除恶、禁毒、未成年人保护法、宪法知识等法治讲座,完善法治教育阵地建设。三是发挥好法治民主示范村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依托“省级民主示范村”倮么村、“市级民主示范村”巴朗社区,把普法宣传教育放在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位置,营造法治氛围,打造宣传阵地。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法律专业知识欠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还不够平衡。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机制还不够完善,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发动各部门、各社区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了解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二)整合各类资源,打造共建共治治理格局。完善和落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整合法律顾问资源,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社工及志愿者等不同主体参与到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中,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引领联系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强化法治力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提升法治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增强法治队伍力量和执法队伍力量,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创新宣传模式,凝聚依法行政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