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勺米镇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水城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针对涉及广大群众利益、需群众广泛知晓或需群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公开。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勺米镇政府信息公开阵地,在镇大楼设置了勺米镇基本情况简介、勺米镇工作人员一览表、勺米镇党政办公大楼平面示意图、勺米镇政务公开等栏目。二是进一步严格公开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水城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勺米镇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了《勺米镇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重大项目、重大资金、政策落实、民生保障、“三公”经费等都严格按照规定予以公示。三是依托水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勺米镇政务公开栏目2021年全年共更新公开发布各类信息79条,其中单位职责1条、领导之窗1条、机构设置1条、政策文件5条、工作动态30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政策落实3条、财政资金1条、乡镇建设7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村(居)信息12条。
(二)依法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勺米镇未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机构设置以及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勺米镇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组织及公开相关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水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设置的勺米镇政务公开板块,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在街道、各村(居)委会设立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并明确专人进行管理。三是在政务服务大厅、村(居)便民服务站设置公共查阅点,及时梳理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事项,规范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进一步规范了便民服务工作的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了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勺米镇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同时成立纪工委书记任组长,纪工委工作人员任成员的勺米镇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点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勺米镇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时间相对滞后,内容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勺米镇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针对人员变动及时调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层,有效链接。二是进一步严格公开程序,加强对负责同志的业务培训,根据《勺米镇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梳理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全面规范,满足群众对于政府信息获取的需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