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80269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3年04月10日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标题 | 新街乡环保工作制度 |
一、党委、政府要把环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月程、定期召开全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党委、政府至少每一季度组织一次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全乡所有的环境及污染源进行检查。
四、加强环保教育,利用横幅、宣传栏、标语、宣传单、广播等对辖区居民经常性进行环保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
五、加强对辖区内环境保护,环保办工作人员要对重点污染源每月进行巡查,对一般污染源一季度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按期保质完成整改。
六、对本辖区内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积极采取措施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七、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