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朵街道2023年“中元节”期间禁燃限燃及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3-12-27 17:00 字体:[]

2023年中元节将至,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全力保障“中元节”期间不出现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管控目标,从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六盘水市中元节期间禁燃限燃及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全面推行禁燃限燃,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针对历年来中元节期间焚烧香蜡纸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倡导文明祭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水城区以朵街道办事处2023年中元节禁燃限燃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付永 (党工委书记)

牛磊(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王安彬(人大工委主任)

张青萍(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马仲杰(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李刚(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欧国菊(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宣传委员)

庞玉玲(办事处副主任)

鲍安吕(派出所所长) 

周举(财政所所长)

成员:李忠军(党政办负责人)

范玺(综治办负责人)

李少华(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刘安辉(城建办负责人)

王平粉(科宣中心负责人)

杨天星(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顺安(乡村振兴站负责人)

胡勇(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邓献姣(人资社保中心负责人)

钱建涛(安委办负责人)

王乐康(经发办负责人)

王荣(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

王元礼(统计站负责人)

魏巍(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陈松(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8个工作组,办公室下设在社区建设和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张青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安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2023年中元节禁燃限燃工作开展、协调和调度,钟莲莲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事务,负责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

(一)集中焚烧点现场维护组

组长:王安彬 张青萍 李刚 周举

副组长:李忠军 刘安辉

成员:范玺 王元礼 刘顺安 刘坤宁 钱建涛 朱少平 王刚 王荣 胡勇 邱荣胜 陈松 王乐康 文学忠 张勇 钟莲莲 鲍艳敏 王平粉 赵庆勇 李玲玲 胡天梅 朱领晶 张璐瑶 周蓉 李少华 魏巍 朱留莲 石会琴 何姣交 虎丽雪 邓献姣  陈博文 李方方 罗莲梦 胡成英 付欣 李锦云 黄慧 邓鹏 赵紫烨 锁才吕  颜琳霞 王慧莲 施美艳 谢恩 左慧  徐炼会 黄梦希 彭飞二 谭妙 宁东旗        

工作职责:配合好相关部门维护现场秩序,做好现场秩序维护管控工作,有序引导前来祭祀人员祭祀。

(二)以朵社区工作组

组长:王安彬

副组长:肖春红 

成员:袁红 陈泽美 白福炳 王梅梅 张林 翟长梅 罗乐 任勤 方蕴 段波波 

所有网格员、协管员、护林员、小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禁燃区内背街小巷、小区、院落、山坡的禁燃劝导工作及禁燃公告的宣传、张贴等群众发动工作,在以朵社区辖区内通过发放公告、院坝会、群众会、微信群、喇叭喊话等方式,大力宣传、发动群众、引导群众到指定燃烧点焚烧祭祀,从安全通道进入燃烧区,注意焚烧祭祀过程中人身安全,对不按秩序或焚烧不当造成事故的自行承担责任,对阻碍不听劝导的人员依法打击。

(三)住武社区工作组

组长:庞玉玲

副组长:黄海   魏菊 王丽

成员:罗湘文 李茂 熊天霸 何稳菊 李禹彪 汪艳群 张习芬 赵敏 陈英 尹姣燕 彭永欢 袁坤 陈仕梅 韦江乖 吴文芬 杨田田 杨明远 钱江群 谢春凤

所有网格员、协管员、护林员、小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禁燃区内背街小巷、小区、院落、山坡的禁燃劝导工作及禁燃公告的宣传、张贴等群众发动工作,在住武社区辖区内通过公告发放、院坝会、群众会、微信群、喇叭喊话等方式,大力宣传、发动群众、引导群众到指定燃烧点焚烧祭祀,从安全通道进入燃烧区,注意焚烧祭祀过程中人身安全,对不按秩序或焚烧不当造成事故的自行承担责任,对阻碍不听劝导的人员依法打击。

(四)滴水岩村工作组

组长:张青萍

副组长:徐虎 肖春燕 肖开态

成员:杨朝美 邵云 朱凯 马砂 胡应丹 王颖杰 刘杰 李成军及所有网格员、协管员、护林员、小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禁燃区内背街小巷、小区、院落、山坡的禁燃劝导工作及禁燃公告的宣传、张贴等群众发动工作,在滴水岩村辖区内通过公告发放、院坝会、群众会、微信群、喇叭喊话等方式,大力宣传、发动群众、引导群众到指定燃烧点焚烧祭祀,从安全通道进入燃烧区,注意焚烧祭祀过程中人身安全,对不按秩序或焚烧不当造成事故的自行承担责任,对阻碍不听劝导的人员依法打击。

(五)医疗保障组

组长:庞玉玲

副组长:杨天星

成员:卫生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职责:做好中元节期间集中焚烧点做好应急预案和医疗保障,在集中焚烧点配备医疗物资及急救人员。

(六)宣传报道组

组长:欧国菊

成员:王平粉 赵庆勇

职责:负责“中元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动态的宣传报道。

(七)督查组

组长:马仲杰

成员:李萍

职责:负责对“中元节”文明祭祀活动中全体成员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八)后勤保障组

组长:张青萍

成员:李忠军 罗丹 王兆 高琪林 王伟

职责:负责人员接送、物资运输、准备照明电筒(包括电池充电和收发电筒)、集中焚烧点值守人员用餐、饮用水及其他工作等。村(社区)值守人员用餐由各村(社区)自行安排。

三、工作目标

中元节期间(2023年8月28日至8月30日),在水城区以朵街道城市建成区禁燃区域内禁止焚烧或燃放香蜡纸烛、鞭炮等祭祀用品,引导居民到指定区域集中焚烧祭祀用品;加大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力度,坚决防止出现污染天气。

四、治理时段、区域、内容及经费保障

(一)活动时间

2023年8月28日至8月30日,为“中元节”文明祭祀活动时间段。

(二)划定集中焚烧点

2023年“中元节”期间,根据《水城区2023年中元节期间禁燃限燃及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工作方案》要求,划定原景晟二手车交易市场为“中元节”祭祀集中焚烧点。需要开展“中元节”祭祀焚烧活动的村(社区)民可到已划定的集中焚烧点进行祭祀焚烧。

(三)划定禁燃区

划定禁燃区为住武社区、以朵社区,具体界线如下:

以朵大道东至2号隧道、西至双水大道与以朵大道交叉处、双水大道至水黄路口交叉处、以朵森林公园周边、水黄路一直到滴水岩处皆为中元节禁燃区

(四)活动内容和范围

1.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和公共绿地摆摊设点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及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物品经营行为。

2.严禁在以朵辖区禁燃区域内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漂放河灯等行为。

3.采取传统方式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开展祭祀活动的,可在已划定的集中焚烧点进行,不得损害农作物及地表植被,待焚烧的祭祀物品灰烬火熄后自觉清除残留物。

(五)经费保障

本次活动产生经费据实核销。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规范“中元节”期间文明祭祀是防治生态环境污染、预防森林防火、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有关工作强力有序推进。

(二)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各部门、各村(社区)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职尽责,主动抓好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上下联动机制。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及时张贴《2023年“中元节”文明祭祀禁燃的通告》,劝导辖区居民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四)听从指挥,严格值守。所有值守人员“中元节”(8月28日-8月30日)期间每天中午12点准时到达,由组长召集各组人员及时进行开展值守工作,所有人员统一着丛林迷彩服,戴执勤袖标,一切行动听指挥,值守结束时间以通知为准。未抽中人员在各自办公室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党政办留守人员负责期间值班工作,街道办当天值守结束后由当天值班人员继续值班。各村(社区)支书、主任统筹安排好村居值班工作。督查组将对“中元节”工作情况及值班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不按时到岗、工作不力的将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