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编制了《玉舍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玉舍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先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玉舍镇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公开形式

●  政府网站:

公众可通过登录水城区政府网玉舍镇政务公开页面查询相关公开信息(www.shuicheng.gov.cn),公众可随时登录检索和查阅。

●  政务新媒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  政务公开栏:由本单位自制,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  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玉舍镇政务服务中心,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党政办公室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858-6602007

通讯地址:贵州省水城区玉舍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553000

(二)申请方式:向玉舍镇党政办书面申请。玉舍镇人民政府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当面提交申请表。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玉舍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单位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五)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六)费用

收费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