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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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定全区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相关分配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办法、规定、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区级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年度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拟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区各预算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五、拟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六、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定需由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区级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财政预算内的其他收支管理;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审核和汇总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管理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参与拟定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负责全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防范财政风险。负责全区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十一、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四、负责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方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指标数据的采集、审核和报送。

十五、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及时拨付,保障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经费,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十六、负责全区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结(决)算审核工作。

十七、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乡村振兴、大数据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十八、负责全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设区级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十九、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完善区级政府性债务“借、用、还”工作机制,严格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十、承办区人民政府和省、市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六盘水市水城区财政局

办公电话:0858-893259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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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通信地址):水城区双水新区双水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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