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53931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1年03月04日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标题 | 水城区打击治理“三非”外国人及反偷渡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制度 |
为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水城“三非”外国人治理和反偷渡工作中,鼓励群众举报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籍人员、不按规定对外籍人员进行住宿登记、非法偷渡国(边)境等违反出入境法律法规问题线索、嫌疑人,进一步持续深入巩固平安水城建设成效,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第一条 基本原则。举报实行“大案大奖、小案小奖”“多人举报,奖励第一举报人”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举报人在举报违反出入境法律法规问题线索时,必须如实举报。如在举报时无中生有或故意诬陷他人,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举报人在举报时,要登记联系电话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向举报人答复查处结果、反馈信息,查证属实后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条 受理程序。水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和各派出所负责受理群众来信、电话、电子信箱、来访举报,接待民警做好记录,自接到举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举报事宜。已经受理的案件自立案之日起15日内,将调查取证结果反馈举报人。
第三条 奖励范围:
(一)提供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线索;
(二)提供散居社会面外国人未到派出所进行住宿登记的线索;
(三)提供散居社会面香港、澳门居民未到派出所进行住宿登记的线索;
(四)提供我区旅店、酒店、宾馆不按规定对外籍人员、港澳居民进行住宿登记的线索;
(五)内地居民非法偷越国(边)境的线索;
(六)提供外籍人员或内地公民充当“蛇头”组织人员非法偷越国(边)境的线索;
(七)提供内地居民非法出境参与跨境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八)其他涉外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
第四条 奖励标准。对群众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后,根据线索的重要程度和作用,给予200-2000元现金奖励。
第五条 举报方式。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举报,水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24小时接待举报;
(一)电话举报。举报人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和固定电话0858-6600142、0858-6600143举报;
(二)举报人亲自或委托他人举报。水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地址:水城区政务服务中心93号窗口;
(三)互联网电子邮箱举报。电子邮箱:2824677118@qq.com;
(四)信件举报。来信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管理大队。收件人:吕慧,邮编:553000。
第六条 举报纪律。水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将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严格保密,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造成泄密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严肃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冒领、虚报奖金等欺诈行为,对违反者,严肃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七条 本奖励制度由水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解释,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水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