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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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研究上级党委关于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

三、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包括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等工作;全面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的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学校规划布局调整和教育项目工程的监督实施。协调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加强学校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做好教育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负责全区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

七、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贯彻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严格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八、主管全区教师工作,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负责区内教师资格的认定和发放工作;全面落实教师聘任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统筹规划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区域内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和轮岗工作;拟定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考察任免有关学校领导干部。

九、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措施,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监督管理国内外对我区的教育援助资金,做好使用安排。 

十、负责法律规定的有关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学校稳定工作;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教育系统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教育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制定全区教育机构的安全工作规划和应急预案;负责教育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安全教育宣传,督促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参与有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二、指导、监督实施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做好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审核发放和生源地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助学贷款申请审批工作;指导实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提升脱贫攻坚保障水平。

十三、负责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工会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十五、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大数据、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 六盘水市水城区教育局
负责人 李德福
办公电话 0858-6664747
办公时间 工作日 9:00-12:00,14:00-17:30
办公地址(通信地址) 水城区双水新区以朵大道
邮政编码 55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