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1-20 10:36 来源: 字体:[]

一、总体情况

县教育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助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健全领导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发布内容,规范发布信息。县教育局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制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完善网上舆情管控预案,切实提高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防范处置能力,确保网上舆论平稳健康,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

(三)规范审批程序,提高信息质量。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对发布内容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规范发布的信息内容。二是对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三是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与县政府办对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县教育局认真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县人民政府网站,2019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460条,其中,规范性文件4条,行政许可439(办理教师资格证433、许可民办学校6条),政府集中采购信息21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0

+15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21

5797.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办的有力指导下,县教育局作了一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和各类材料报送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工作中。一是加强内容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教育工作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