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86335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5年06月24日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标题 | 六盘水市水城区农业农村局 六盘水市水城区 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 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的通知 |
经二届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研究,现转下达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以下简称协作资金)6060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规模
本次转下达资金6060万元,其中《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67号)下达资金4580万元、《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第一批东西部协作资金的通知》(六盘水财农〔2025〕15号)下达资金380万元、《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的通知》(六盘水财农〔2025〕25号)下达资金1100万元。
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协作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农发〔2025〕3号)、《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粤黔协作工作队关于印发〈2025年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使用管理指导意见〉〈2025年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67号)、《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第一批东西部协作资金的通知》(六盘水财农〔2025〕15号)、《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的通知》(六盘水财农〔2025〕25号)执行。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可执行指标、用款计划、资金支付申请、资金支付需求、协议或合同约定、项目实施进度和补助补贴发放周期等,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审批,项目行业主管单位以项目实施单位用款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项目进度、项目验收结果、项目工程结算结果等为依据审核,区财政根据项目行业主管单位和粤黔协作工作队六盘水工作组水城小组的“双签”审核意见按规定拨付资金。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产生。区级统筹提取使用项目管理费,安排到项目的资金只能用于项目实施内容基本建设费用,不得用于项目管理、设计、监理、评审等二三类费用。
三、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项目行业主管单位牵头,实施单位负责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强化绩效管理,加强项目监管,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所有项目在2025年11月底前全部完工,资金支出进度90%以上。
四、强化监督检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项目行业主管单位及实施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项目实施常态化监管,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在乡村公告公示,引导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参与协作资金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区级将适时开展资金项目检查,帮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突出问题和线索,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六盘水市水城区2025年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分配表(6060万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