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92422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5年07月08日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标题 | 六盘水市水城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水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要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和移民搬迁农户的合法权益。
(二)补贴依据
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为基础依据;根据《贵州省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水城区人民政府对未完成(未参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际耕种土地的农户,以二轮承包历史结合当前实际耕作管护的耕地面积为依据,由各村(居)委员会核实后予以登记造册发放。
以下情形不予补贴:
(1)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
(2)已转为林地、草地的耕地,即种植园林水果、饲草、花卉苗木、林木的耕地(间作、套作粮油作物和蔬菜的耕地除外)。
(3)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
(4)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5)抛荒一年(上年10月至当年9月)以上的耕地,取消2025年补贴资格。
(三)补贴标准
根据补贴资金总量5323.64万元,即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189万元、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不含工作经费)73万元,2023年结余资金61.64万元,补贴面积严格核减林地、撂荒地等不予补贴情形后进行综合测算,2025年补贴标准为51.6元/亩,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挖掘油菜、花生扩种潜力”的部署要求,按照同一地块只补一次的原则对于种植油菜的耕地(以2025年为收获季的播种面积)在补贴标准基础上每亩增加10元,按照61.6元/亩进行发放。
二、补贴程序
(一)发放数据核实公示
区级组织乡、村两级严格核实核减不予补贴情形。村级组织全面核实,可推选村民代表全程参加核实,由核实人员签字确认后,在村、组等方便群众监督的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是补贴面积尤其是种植油菜的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村级签字确认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根据农村承包地确权信息,结合所掌握的耕地征、占用情况等,组织对村级上报的补贴面积等情况开展实地复核和汇总,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对乡(镇、街道)上报数据(尤其是异常数据)进行抽查核实和认定。
(二)制定实施方案
由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核实认定后的各乡(镇)上报情况,合理确定发放对象、分类测算和明确发放标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意见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并在官网公布。
(三)资金发放。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纳入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监管系统,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向区财政局提交发放清册,区财政局及时组织发放补贴。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30日
村级逐户核实农户地块信息及耕种情况,完善《水城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清册》(附件1),在村级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根据村级上报的发放名单,再次比对核实,核实无误后在乡(镇、街道)公示栏公示5天。公示表格隐藏农户身份证号码、账号部分数字,并留存影像资料,确保农户补贴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公示无异议后,将经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公示图片、公示结果报告等有关资料于2025年5月5日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第二阶段: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6月30日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基础数据审核汇总,制定区级实施方案并在网上公示,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统发监管系统将确认无误的汇总表、发放清册、发放函签字盖章后一并提交区财政局。
第三阶段: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0日
区财政局提交代理金融机构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统发监管系统集中统发到户。代理金融机构发放后及时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统发监管系统反馈发放失败的农户信息。
第四阶段: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0日
因未提供农户正确信息导致补贴资金发放失败的,乡(镇、街道)根据代发银行反馈的错误信息及时对发放失败的农户信息进行核实、修改、完善,10天内将更正信息提交区农业农村局推送区财政局作第二次发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水城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永林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付雪霜 区财政局局长
周光银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黎德朗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罗发林 区水务局局长
黄优先 区林业局负责人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周光银同志兼任。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合力,推动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工作服务中心、财政所要主动向社会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广泛宣传补贴政策调整的相关内容,通过电视、网络、“大喇叭”“院坝会”等渠道宣传补贴政策信息,做到家喻户晓,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项目公示。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两级张榜公示制度,在村级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在乡镇级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并留存影像资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公示内容包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补贴发放方式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
(四)加强资金监管。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基础数据审核,及时将花名册提供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农业农村部门及时通过一卡通统发监管系统集中统发到户。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任何税费和债务。要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对骗取、套取、贪污、挪用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强化责任追究。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事关稳定和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对不认真履职,疏于管理,出现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2:水城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村居汇总表.xlsx
附件3:水城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乡(镇、街道)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