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65500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4年05月07日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标题 | 关于调整六盘水市水城区公平竞争委员会主要职责及成员的通知 |
根据六盘水市公平竞争委员会《关于明确六盘水市公平竞争委员会主要职责及成员的通知》文件要求,成立了六盘水市水城区公平竞争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根据水城区工作实际对委员会主要职责及成员作出了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主要职责及其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平竞争的政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公平竞争的工作安排,加强产业政策和公平竞争政策、行政执法和司法有效衔接,强化数字经济领域行业监管和竞争监管协同,实现信息共享,提升监管整体效能。
2.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导推进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审议重要事项,加强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3.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通报全区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相关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4.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付正先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杨 方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昌富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唐仁浪 区纪委区监委委员
包广恒 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 慧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印 刚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曹 炜 区委党校副校长
邓会平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孙 超 区国资中心副主任
朱树碧 区教育局正科长级督学
邹柳柳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谢盛良 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马 斌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 京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柴正先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任
管 龙 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杨 扬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 成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 俊 区水务局副局长
李 奇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 宏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水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樊焕春 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
文 健 区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鲁齐省 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陆春华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康 芸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联络员:龚冰清 区纪委区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
李 松 区法院办公室主任
金 丹 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李 堃 区委宣传部办公室负责人
张洪帮 区委党校图书馆主任
王一洲 区发展改革局价管股负责人
黄 彬 区国资中心国资组组长
王 云 区教育局工作人员
朱 羽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股工作人员
马永攀 区公安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洪斌 区民政局项目办负责人
陈 丽 区司法局工作人员
王 誉 区财政局监督股负责人
龚文君 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陈 豪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刘胜阳 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王 娟 区水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彭军丽 区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陈 荣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
王 旭 区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
余兴勤 区能源局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
伍玉梅 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
陈 薇 区市场监管局法规股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及时向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委员会决定事项落实情况;承办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李昌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万仕发兼任,办公室联络员由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公平竞争工作股室的同志担任。委员会和委员会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用印的,由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代章。
二、其他事项
(一)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召集。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相关问题时,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会议,也可邀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其他单位参加。
(二)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委员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形成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
(三)委员会成员、联络员发生变动的,由所在单位安排继任者接任后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六盘水市水城区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