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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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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六盘水市水城区公平竞争委员会工作规则

六盘水市水城区公平竞争委员会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

为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健全区公平竞争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工作制度,根据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有关文件精神、《省公平竞争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平竞争委员会工作规则>和<贵州省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黔竞争委〔2022〕1号)、六盘水市公平竞争委员会《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公平竞争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六盘水市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和《区公平竞争委员会关于明确六盘水市公平竞争委员会主要职责及成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公平竞争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机构设置

(一)委员会是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区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工作,统筹全区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落实的议事协调机构。

(二)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2人,由区政府联系副主任、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联络员由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牵头负责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工作的具体业务股室负责人组成。

(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是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做好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委员会成员和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安排继任者接任后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职责任务

(五)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平竞争的政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公平竞争的工作安排,加强产业政策和公平竞争政策、行政执法和司法有效衔接,强化数字经济领域行业监管和竞争监管协同,实现信息共享,提升监管整体效能;统筹协调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研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审议公平竞争政策和反垄断工作重要事项,推动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相关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促进公平竞争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通报全区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相关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制度

(六)建立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形成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决策部署,系统谋划和安排我区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落实有关工作;通报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调度重要事项落实情况、分析研判形势趋势、审议重要文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研究对策措施。

委员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委员会主任不能参加的,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委员会成员参加,必要时参会范围可扩大至各乡(镇、街道)政府及有关单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委员会全体会议议定事项,由委员会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报请委员会主任或接受委托的副主任审定后,印发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或地方抓好落实;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时间、会议议题等,由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委员会主任或接受委托的副主任审定;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应经委员会主任同意后,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政策落实中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的重大疑难问题,应当报请委员会研究决定。

(七)建立委员会专题会议制度。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或接受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召开,专题研究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有关工作,有关委员会成员参加。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指导和督促本部门本系统积极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有关工作。

(八)建立委员会工作文件制度。委员会文件发文代字为“水竞争委”,文件主要包括:涉及全区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重要工作任务、重大决策事项以及向区委、区政府的工作报告,以及其他需要委员会印发的工作文件,由委员会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签发。委员会印章由区市场监管局代章,不再另行刻制印章。

(九)建立委员会数据共享制度。围绕推动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任务目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为强化数字经济领域行业监管和竞争监管、竞争执法司法、产业政策与公平竞争政策协同等提供数据支撑。

(十)建立委员会执法联动制度。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加强联系沟通,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委员会办公室要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完善行刑衔接、行纪衔接机制,增强竞争执法威慑力。

(十一)建立委员会保密制度。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工作文件,各成员单位出台的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相关文件,如需要保密,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四、附则

(十二)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