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371384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2年10月13日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标题 |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水城分局“局队合一” 网格化管理方案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逐步完善基层执法队伍、综合业务管理力量统筹整合机制,全面提升水城区生态环境管理水平。根据当前省、市、区关于生态环境“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六盘水市生态环境监督网格化管理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水城分局“局队合一”网格化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讲话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高质量发展为统领,以“局队合一”为抓手,创新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建立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生态环境责任网格,切实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固废治理、乡村环境整治”五大战役,全面推动水城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二、工作目标
在分局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局各股室与执法大队实现“局队合一”的管理体制。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总网格长,各分管副局长、执法大队长、信息服务中心主任任分网格长。分网格长统筹网格片区内业务和执法工作。以“局队合一”网格化监督方式创新为抓手,构建“分块管理、条块结合、网格划分、上下联动、责任到人”的“局队合一”网格化管理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生态环境“打非治违”工作,切实有效解决网格内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现精细管理、权责清晰、监管到位、服务到位的目标,切实提升我局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能力,力争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域覆盖,无缝对接。将辖区全部污染源纳入监管范围,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实现各有所管、各尽其责,信息畅通、集约高效的环境监管格局。
(二)坚持属地管理,逐级负责。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下级向上级负责要求,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坚持快速发现,迅速处置。对网格内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网格员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使生态环境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四)坚持统筹兼顾,长效管理。将执法日常工作与网格化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在网格化管理体系下抓好日常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四、网格设置
(一)网格划分
根据辖区内污染源分布、项目建设等特征,将全区划分为4个网格,具体如下:
1.总网格长:党组书记、局长 曾俊
2.第一网格
分网格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大发
负责人:罗毅
成 员:周娟 莫杰 李清江
负责区域:阿戛镇、蟠龙镇、米箩镇、果布戛乡、尖山街道、野钟乡、猴场乡等7个乡(镇、街道)
联络员:莫杰
3.第二网格
分网格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蹈
负责人:毛梅先
成 员:黄皓 孟丽 沈思远 张施施
负责区域:玉舍镇、海坪街道、坪寨乡、勺米镇、双水街道、以朵街道、杨梅乡等7个乡(镇、街道)
联络员:黄皓
4.第三网格
分网格长:执法大队大队长 朱达熙、信息服务中心主任 刘长慷
负责人:徐书栋
成 员:盛俊 罗德群 魏沥
负责区域:化乐镇、新桥街道、董地街道、比德镇、老鹰山街道、陡箐镇等6个乡(镇、街道)
联络员:徐书栋
5.第四网格
分网格长:副局长 田玉莲
负责人:李晓倩
成 员:马兴冕 吴颖莲 欧阳洋 王磊雄
负责区域:发耳镇、新街乡、鸡场镇、龙场乡、都格镇、营盘乡、花戛乡、顺场乡等8个乡镇
联络员:马兴冕
各网格片区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原则上1年轮换一次网格工作区域。
(二)工作职责
1.总网格长:负责水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全面指挥、统筹调度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2.分网格领导:负责本级责任网格的正常运行,理清网格管理工作思路,指导和督促网格环境监管工作的落实,对重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亲自安排部署。负责网格区域内迎检、巡河、督导、会议等临时工作。
3.网格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本区域内环境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带领所属网格成员落实生态环境监管的各项制度和要求,组织实施网格内各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
4.网格成员:负责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全面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完成现场环境执法频次,落实现场环境执法内容,做好现场环境执法记录,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取证,及时调查处理信访纠纷,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5.联络员:负责本网格整体工作对内、对外调度、联络、收集汇总工作。
(三)网格工作内容
1.掌握网格内监管对象的底数和基本情况,排查网格内的环境风险隐患;对网格内污染源的环保设施运行、生产以及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台账、环境应急、环境监测等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对网格内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挂牌督办执行情况的现场监管;对网格内的环境违法案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参与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置及整治督办工作;对网格内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收集网格内当地群众和企业的环保舆情,传达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管理要求,接受群众的业务咨询。
2.负责网格内环境空气质量日常和应急管控,开展扬尘治理,负责非移动道路机械的检查;负责开展汽车尾气、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产生企业检查;负责工业堆场、工业炉窑整治等领域监管检查;负责气候变化工作(碳中和、碳达峰);负责网格内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划分、调整、环境整治、日常排查监管;负责网格内水环境质量,加强网格内重点流域、国控、省控点位周边环境监管;配合区河长办开展网格内河长制工作;负责网格内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网格内危废经营单位、重点产废单位的规范化考核工作;监督网格内企业处理处置、转移联单制度执行情况;负责督促网格内企业完成《贵州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计划申报、年度报告的填写申报;负责督促网格内辐射企业完成年度评估工作,并审核上报;负责完成网格内辐射企业监督检查1-2次,并完成监督检查表填报并报送;负责网格内短期企业放射源进入辖区工作的核准工作,并监督管理;负责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监管,重点土壤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及整改。加强企业隐患排查,并督促整改,建立整改台账。督促企业完善隐患排查报告,提交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
3.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对网格内所有建设开发项目(含工业企业厂区内建设项目用地)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会同农业农村局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管控;负责开展网格内地下水情况调查及污染防治;负责推进网格内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及固体废物治理,落实网格内大气、水、土壤、固废等年度考核任务,完成下达的农村综合治理任务;负责网格内已实施的环保项目运行情况监管,对不正常运行及指标超标项目进行分析整改;负责对网格内正在实施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整治、固体废物治理等项目开展督促指导;负责完成网格内年度固定投资任务;负责完成网格中央、省级资金任务争取任务。
4.负责排污许可证现场核实、催办和证后执行情况催办;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现场服务检查;负责自然保护地“绿盾”行动现场核实、服务检查和问题整改;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保设施建设现场核实和服务检查;配合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总量减排涉及企业关闭、新建废水及废气治理设施企业情况。
5.负责网格内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指导服务工作。
6.负责网格区域内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7.原则上涉及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任务应明确具体股室及牵头人员,各网格片区配合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始终把大局意识放在首位。分局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要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党组的原则,坚持“局队合一”网格化监管机制,确保“局队合一”网格化管理体系的推进和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组织保障。为强化分局“局队合一”网格化全覆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水城分局“局队合一”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生态环境局水城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曾俊同志为组长,副局长廖大发、高蹈、田玉莲、朱达熙、刘长慷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六盘水市水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水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朱达熙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生态环境网格化全覆盖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水城区生态环境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股、室、站、队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辖区网格划分情况,全面做好检查和监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明确工作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各网格成员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要根据所对应的网格划分情况,明确工作职责、确定人员分工,加大对管辖范围内污染源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力度,切实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全面提升和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能力和效能。
(四)加强信息调度,提高执法效能。各网格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岗位职责,要通过网格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准确掌握所辖区域内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分布情况,熟悉和摸清监管对象,加强对排污单位的信息收集,逐步建立健全辖区内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数据信息库,对监管网格和监管人员信息变更进行动态管理,发生重大调整及时上报,并定期将生态环境网格化工作的进展情况报告至市生态环境局,对于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反馈,保证网格化工作运行顺畅。
(五)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考核问责。将网格化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对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滞后、敷衍应付或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由分局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网格化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