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主管部门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申报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间 |
补贴制度文件 |
1 |
农村计生(两户)住院报销自付部分50%医疗补助金 |
水城区卫生健康局 |
农村计生两户夫妻双方(含“半边户”中农业户口的一方)及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
根据实际产生的自付费用计算 |
每年6月30日前本人提出申请,村(居)和乡镇审核上报,区级确认审核。 |
一年一次 |
每年底前 |
《中共六盘水市委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实施意见》(市发〔2012〕16号) |
2 |
农村计生(两户)困难救助金 |
水城区卫生健康局 |
农村计生两户家庭因家庭成员死亡、病、学等原因导致家庭特别贫困 |
一次性补助2000-3000元 |
每年6月30日前本人提出申请,村(居)和乡镇审核上报,区级确认审核。 |
一年一次 |
每年底前 |
《水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水府发[2010]63号 |
3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提前5年奖励扶助金 |
水城区卫生健康局 |
农村计生两户夫妇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 |
每人每年领取奖励扶助金960元 |
每年1月15日前本人自愿到村(居)申报填报审批表后村(居)调查评议、张榜公示7天,2月25日前村(居)报乡镇初审张榜公示7天,3月15日前乡镇报县级审批。 |
一年一次 |
每年底前 |
《中共六盘水市委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推进“两个转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市发〔2011〕8号) |
4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前5年特别扶助金 |
水城区卫生健康局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女方年满45周岁,未满49周岁 |
每人每年领取特别扶助金1600元 |
每年1月15日前本人自愿到村(居)申报填报审批表后村(居)调查评议、张榜公示7天,2月25日前村(居)报乡镇初审张榜公示7天,3月15日前乡镇报县级审批。 |
一年一次 |
每年底前 |
《中共六盘水市委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推进“两个转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市发〔2011〕8号) |
5 |
农村计生(两户)子女高中教育补助 |
水城区卫生健康局 |
农村计生两户家庭子女就读高中教育 |
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 |
每年9月10日前本人提出申请,村(居)和乡镇审核上报,区级确认审核。 |
一年一次 |
每年底前 |
《中共六盘水市委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实施意见》(市发〔2012〕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