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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老鹰山街道办事处关于2022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日期:2022-01-13 14:15 来源:老鹰山街道办事处 浏览量:0次 字号:【       视力保护色:

附件1:2022年(老鹰山)部门预算公开套表.xls

附件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街道党工委是区委派出机构,领导本辖区党的工作、经济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决议,研究提出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和决定。

(2)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本区域政权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章程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居(村)民委员会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3)领导本区域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5)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和协调,支持其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武装部等组织的领导,及时研究讨论群团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其根据各自特点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

(6)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经济建设、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工委、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

(2)执行本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负责本区域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体育、民政、安全生产、村镇建设、劳动保障和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3)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各种经济组织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4)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努力提高本地区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5)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本地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司法行政工作,依法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6)负责群众教育及信访工作。

(7)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老鹰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综合设置行政办事机构5个:事业办事机构9个

1、党政办公室(挂“法制办公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党工委、人大工委和办事处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承担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法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机构编制、宣传、统战、政法、人民武装、文秘、档案、信息、机要保密、后勤、工青妇等各方面的综合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拟定实施党建工作发展规划,负责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承担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负责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为居(村)民出具和签署有关证明、申请、报告等工作。

2、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挂“经济发展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负责辖区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违章建筑、污染环境、村镇道路障碍、占道经营的违法、违章、违规事件以及调解纠纷事件;负责协调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经济发展的协调服务;做好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支持和帮助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

3、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对《居(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和居(村)民委员会的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以及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民政优抚、救灾救济、留守儿童、民族宗教、老龄、残联、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居(村)民自治活动。

4、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卫生、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负责卫生监督、免疫规划、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农村卫生等公共卫生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生殖健康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发放、审核、申报等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卫生计生院开展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卫生计生员管理、培训等工作。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群众工作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和维护辖区内社会稳定工作;适时分析、研究本辖区内的社会管理和群众、信访及禁毒宣传教育等工作,及时向党工委办事处提出对策和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化解等工作;组织和推动各有关部门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做好反邪教、社区矫正、宗教势力、违法人员的帮教转化等工作。

人大工委、纪工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并挂牌,其具体事务由党政办公室承担(政法委具体事务由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

6、综合服务中心(挂 “林业站”、“水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畜牧兽医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农业产业化发展办公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生态旅游服务中心”牌子)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林业、水务、农技(机)推广、畜牧兽医、乡镇企业、防灾减灾、道路交通、土地承包经营、生态旅游发展等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承担林业、水务、农机、企业、环保、防灾减灾等公益性服务工作;农业、林业、水务等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与培训;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畜牧技术推广与培训;畜禽疾病防治、预测和疫情测报;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林木病虫害及林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森林资源监测和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火警火灾预报和森林防火;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土地承包经营;生态旅游建设、规划、发展等;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7、“三变”改革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或综合服务中心挂“三变”改革服务中心牌子)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三变”改革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三变”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等相关工作。协调、调度、统计、汇总“三变”改革工作有关情况;负责“三变”改革宣传报道、资料收集、咨询培训等相关工作。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挂“农村合作医疗站”、“老年服务中心”牌子)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劳动保障、合作医疗及老年工作等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人力资源开发;劳动争议调解;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农村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为五保供养对象及其他老年人在吃、穿、住、医、葬方面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昀规范服务;落实老龄政策;组织、协助开展老年人教育、培训、政策咨询服务等工作;老年人优待、生活状况调查及基金募集、管理;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9、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繁荣科技教育文化事业,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业务范围:科技、文化宣传、远程教育、信息、图书阅览、思想政治教育等服务性工作;文艺活动组织;居(村)文化室业务指导;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指导辖区内体育工作,推动体育事业发展;新闻、专题、文艺广播,电视节目转播;利用农村经济网为辖区居(村)民提供相应的经济信息服务;相关培训;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0、社区建设和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社区建设和环境卫生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服务;为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基础建设、环境卫生、治安、文化、物业管理等提供服务;合理规划建设便民服务市场;搞好宣传教育工作;配合职能部门搞好社区内永久性市政公用、卫生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对破坏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违法建筑、违法占道、无照经营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加强对社区物业管理部门的服务、指导及监督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1、财政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财政工作提供管理和服务。

业务范围: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培植财源;监督管理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补助的各种专项资金及对村级组织的财政补助资金;负责各种惠农补贴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以及直接补贴农(居)民的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义务教育等社会性补助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管理国有资产,组织非税收入;管理街道办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实行统一集中支付,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委托,监督管理本辖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辖区内财务票据管理和会计监督;在上级财政部门指导下,做好财政管理体制、财政资金管理方式等方面改革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2、群众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业务范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并负责上报办理情况;协调处理跨行业、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和群众来区、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事项;综合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信访信息,并对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化解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3、计划生育协会

宗旨及业务范围:向辖区居(村)民提供宣传教育、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等公共服务职责,配合承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等任务,负责本辖区计生协会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未成年人和留守儿童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建立完善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等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立并实施困境未成年人生活保障制度;依法对缺失监护的未成年人提供监护等服务;对困难的留守儿童开展社会关爱服务;为陷入困境的留守儿童开展临时救助;相关信息与咨询服务;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全部列举,阐述部门内设机构,从部门“三定”方案摘录)

(三)预算构成情况:

本部门预算包含:部门预算包含6个行政单位(党政办公室、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大),10个事业单位(科教办、劳保所、财政所、计生协会、农业服务中心、社区建设和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扶贫工作站、养老服务中心、留守儿童关爱中心、群众工作站)。

(四)部门人员构成:部门总编制人数66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37人。目前,实有人数85人,其中:在职职工64人、退休职工21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1.收入情况。2022年,本部门总收入1187.54万元,较上年减少762.19万元。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7.54万元,较上年减少762.19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总支出1187.54万元,较上年减少76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1.67万元,较上年增加7.7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教育支出3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文化体育和传煤支出23.01万元,较上年减少7.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27万元,较上年减少35.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2万元,较上年减少18.2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2.75万元,较上年减少11.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43.71万元,较上年减少691.8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73元,较上年减少15.5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2年,本部门总收入1187.54万元,较上年减少762.19万元。分来源类别看: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7.54万元、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1.67万元,较上年增加7.7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教育支出3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文化体育和传煤支出23.01万元,较上年减少7.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27万元,较上年减少35.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2万元,较上年减少18.2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2.75万元,较上年减少11.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43.71万元,较上年减少691.8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73元,较上年减少15.5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2年,本部门总收入1187.54万元,较上年减少76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1.67万元,较上年增加7.7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教育支出3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文化体育和传煤支出23.01万元,较上年减少7.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27万元,较上年减少35.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2万元,较上年减少18.2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2.75万元,较上年减少11.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43.71万元,较上年减少691.8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73元,较上年减少15.5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2年,本部门总收入1187.54万元,较上年减少762.19万元。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7.54万元,较上年减少762.19万元;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总收入1187.54万元,较上年减少76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1.67万元,较上年增加7.7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教育支出3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文化体育和传煤支出23.01万元,较上年减少7.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27万元,较上年减少35.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2万元,较上年减少18.2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2.75万元,较上年减少11.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43.71万元,较上年减少691.8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73元,较上年减少15.5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

3.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2年,本部门总收入1187.54万元,较上年减少76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1.67万元,较上年增加7.7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教育支出3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文化体育和传煤支出23.01万元,较上年减少7.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27万元,较上年减少35.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2万元,较上年减少18.2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2.75万元,较上年减少11.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43.71万元,较上年减少691.8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73元,较上年减少15.5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不含上年结转)1187.54万元,较上年减少762.19万元。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46.58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90.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3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846.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0.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7)。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2022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车牌号:贵BC1611/贵B29465、垃圾车2辆),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6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22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是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费用减少。

(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由区财政局统筹控制,本部门预算为0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9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21年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表8)。

2022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290.03万元。其中:办公费98.24万元、差旅费8.2万元、福利费8.37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费用139.2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采购预算。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根据本单位项目预算安排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目前本单位正在申报的项目支出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87.5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22年,本部门实有公务用车4辆,使用正常。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22年,本部门实有办公用房面积10329.66平方米,账面价值668.38万元,办公用房全部为单位自用。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22年,本部门无大型设备。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2年,本部门无其他国有资产。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