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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杨梅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10 15:16 来源:县杨梅乡 浏览量:0次 字号:【       视力保护色: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杨梅乡,海拔620米,距县城76公里。全乡总面积为105.62平方公里,东至米箩、野钟乡,南至顺场、新街乡,西至发耳、都格乡,北至玉舍、勺米乡。是一个以彝、苗、回为主的少数民族乡。因当地满山都长满了野生杨梅而得名。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

(2)执行本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负责本区域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体育、民政、安全生产、乡村建设、劳动保障和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3)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各种经济组织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4)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努力提高本地区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5)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本地区社会主义综合治理和司法行政工作;依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6)负责群众教育及信访工作。   


(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内设机构


本单位(部门)内设11个处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杨梅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人事关系由本级部门管辖事业单位11个。


(三)决算构成情况


本部门决算只含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决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本部门编制数为70个,其中行政编制35个、事业编35个。目前,在职职工70人,其中行政人员35人、事务人员35人。


二、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


1.收入情况:2019年,本部门总收入2194.93万元,较上年增加185.79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新增脱贫攻坚公共服务岗位的工资及新增组干部报酬。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4.93万元,较上年增加185.79万元;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总支出2194.93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185.79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新增脱贫攻坚公共服务岗位的工资及新增组干部报酬。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8.2万元,较上年增加183.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教育支出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万元,较上年减少7.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82万元,较上年减少166.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9万元,较上年减少4.0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万元,较上年减少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57万元,较上年减少37.78万元;农林水支出862.91万元,较上年增加324.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55万元,较上年减少98.91万元。(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


2019年,本部门总收入2194.93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185.79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新增脱贫攻坚公共服务岗位的工资及新增组干部报酬。分来源类别看: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4.93万元、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收入1038.2万元,较上年增加183.1万元;公共安全收入1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教育收入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收入1.2万元,较上年减少7.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163.82万元,较上年减少166.04万元;卫生健康收入21.69万元,较上年减少4.01万元;节能环保收入4万元,较上年减少16万元;城乡社区收入35.57万元,较上年减少37.78万元;农林水收入862.91万元,较上年增加324.97万元;住房保障收入49.55万元,较上年减少98.91万元。


(二)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


2019年,本部门总支出2194.93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185.79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新增脱贫攻坚公共服务岗位的工资及新增组干部报酬。分支出类型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8.2万元,较上年增加183.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教育支出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万元,较上年减少7.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82万元,较上年减少166.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9万元,较上年减少4.0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万元,较上年减少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57万元,较上年减少37.78万元;农林水支出862.91万元,较上年增加324.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55万元,较上年减少98.9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94.93万元,较上年增加185.79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新增脱贫攻坚公共服务岗位的工资及新增组干部报酬。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4.93万元,较上年增加185.79万元;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194.93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185.79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新增脱贫攻坚公共服务岗位的工资及新增组干部报酬。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2116.43万元,项目支出78.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8.2万元,较上年增加183.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教育支出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万元,较上年减少7.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82万元,较上年减少166.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9万元,较上年减少4.0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万元,较上年减少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57万元,较上年减少37.78万元;农林水支出862.91万元,较上年增加324.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55万元,较上年减少98.91万元。


3.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2194.93万元,较上年增加185.79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新增脱贫攻坚公共服务岗位的工资及新增组干部报酬。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2116.43万元,项目支出78.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8.2万元,较上年增加183.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教育支出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万元,较上年减少7.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82万元,较上年减少166.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9万元,较上年减少4.0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万元,较上年减少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57万元,较上年减少37.78万元;农林水支出862.91万元,较上年增加324.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55万元,较上年减少98.9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94.93万元,较上年增加185.79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新增脱贫攻坚公共服务岗位的工资及新增组干部报酬。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7.12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3.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4.26万元,机关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转移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97.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4.2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2019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19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7.21万元,较上年增加6.41万元,主要是因为偿还以前年度的公务接待费用,导致本年公务接待费大幅增加。


(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由县财政局统筹控制,本部门决算为0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决算7.21万元,较上年增加6.41万元,主要是因为偿还以前年度的公务接待费用,导致本年公务接待费大幅增加。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汇总,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无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杨梅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汇总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1.3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杨梅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汇总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年初预算专项经费0万元,对经费支出内控进行严格审核、严格管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工作中找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集思广益汇总,理清思路,并及时打印纸质资料向县领导汇报。经领导批示后,对涉及问题单位严格督办,推进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更好地完成水城县一百多家单位各项工作任务。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杨梅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共有车辆2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9)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科目(款) 行政运行科目(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住房改革支出科目(款)住房公积金科目(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指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如用于改制文化单位、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等。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