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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水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日期:2023-04-18 17:46 来源:六盘水市水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量:0次 字号:【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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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职责,履行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职责;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推进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相关问题;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2.拟订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融合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3.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调控工业经济运行,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参与交通综合运输协调工作;参与工业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综合协调应急状态下重要工业品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参与产业损害调查有关工作。

4.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申报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和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区级财政中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安排工作,拟订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减免税审核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基建设备招标工作。

5.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制造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和省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和评优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产学研结合科研成果产业化,承担推进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工作,提出区级财政技术创新资金扶持意见。

6.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职责,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创新;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参与军民两用技术成果推广、相互转化和产业化以及配合做好工业领域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原材料行业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业生产要素的供应保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工作;依法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管;负责督促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的贯彻落实。

7.组织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工业园区建设,负责工业园区规划布局;监测分析工业园区发展情况,指导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和工业园区发展,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8.承担全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统计分析、预测监测的工作。拟订促进大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指导、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按规定管理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财政性资金。

9.贯彻实施节约能源和促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年度节能计划、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绿色发展;监督管理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和综合利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及节能监察执法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综合利用及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改造项目、示范工程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提出区级财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节能专项资金扶持意见;协调散装水泥生产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10.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等工作。

11.负责联系、指导和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

12.拟订信息化发展规划,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相关问题;促进通信、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发展、电子商务推广和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拟订区级财政信息化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3.指导协调通信业发展;负责区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指导相关部门拟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牵头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监督管理全区网络和信息服务市场;联系并协调在区电信运营企业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党政专用通信网的建设工作。

14.指导工业、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及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承担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职责;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5.贯彻执行国内外贸易、外资、国际经济合作、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发展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16.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商品市场体系,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负责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17.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配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指标数据的提供。

18.负责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负责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外商投资工作,负责管理全区口岸工作与组织、协调、指导园区工作。

19.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20.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工业方面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划和产学研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科技重大专项的调研和论证;指导和推进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负责重点实验室建设,统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省重大专项、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科学技术基金;拟订并组织实施科技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工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制造业信息化等工作;为企业、农村基层及社会各行业采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提供信息、咨询、研究服务;负责介绍科技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和技术经济信息业务。

2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区大数据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解决水城区大数据发展的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拟定并组织实施水城区大数据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水城区信息化社会服务、智慧城市建设、信息产业发展等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相关标准规范,积极推动大数据信息资源开发应用与交易。负责对水城区信息化企业的行业管理和人员培训,协调推进水城区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做好水城区信息化建设项目统筹管理和产业布局;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的业务指导、资金使用、监督验收等工作;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前期的服务、审核、认定等工作。组织并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两化融合;推动政府数据资源聚通用工作。

22.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23.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内设机构:

本部门内设股室8个,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经济运行股、网络信息股、商务股、行业(中小企业)发展规划股、六盘水市水城区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中心、六盘水市水城区大数据和电子商务发展服务中心、六盘水市水城区科技事业发展中心。

1.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局机关政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督查督办、信息、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后勤服务、工青妇、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公产管理、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目标管理、机构编制、人事、财务、教育、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

2.经济运行股。监测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编制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和核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减免税审核工作;承担工业企业及民营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统计分析、预测和监测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和信息引导:负责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监测分析和运行发展工作:协调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3.行业(中小企业)发展规划股。拟定推动民营企业、流通企业改革发展以及科学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企业贯彻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拟定工业信息化以及成品油市场等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节约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的年度计划及规划;拟定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有关规定及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技术发展以及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产业布局和产业转移。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审核上报相关行业的国家鼓励类和准入管理事项,负责制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承担冶金、有色、建材、装备制造业和食品等行业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行业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业建设建议;负责工业行业废弃物(煤矸石、粉煤灰)的综合利用工作;拟定区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跟踪管理财政技改专项扶持资金;按照规定权限,承担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负责行业质量和品牌建设工作;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审核上报相关行业的国家鼓励类和准入管理事项:参与产业损害调查有关工作:指导产业布局的产业转移;推进食品工业生产加工、储藏、保鲜、运输业的发展;组织协调散装水泥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协调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环保产业相关工作。承担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指导与综合协调工作;建立健全民营经济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心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中心企业、民营经济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专业职称的推荐评审工作;负责组织申报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指导民营经济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协助工业园区推进产业聚集、企业集群发展、软环境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协调、配合进入工业园区项目的审核及实施工作。

4.网络信息管理股。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作,调度、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管理网络和信息服务市场;承担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承担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协调电子商务、大数据产业发展及软件和信息西品首:夕技术开发;协助申报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系统集成认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工作;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服务业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及培训教育工作。指导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发展,指导协调通信业发展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数字认证工作。指导相关社会中介组织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企业提供服务;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工作。负责联系电信、移动、联通等基层运营商。

5.商务股。拟定全区重要生产资料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现代物流,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及散装水泥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分析物资流通信息,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全区对外贸易工作;负责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工作;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外贸资格登记、报批。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事项,组织和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区域化合作、国际化经营;负责设立小型牲畜定点屠宰点的审批。

6.六盘水市水城区大数据和电子商务发展服务中心。

宗旨:为大数据和电商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研究解决大数据发展的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拟定并组织实施大数据和电子商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信息化社会服务、智慧城市建设、信息产业发展等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相关标准规范,积极推动大数据信息资源开发应用与交易;负责对信息化企业的行业管理和人员培训,协调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做好信息化建设项目统筹管理和产业布局;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的业务指导、资金使用、跟踪服务等工作;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前期的服务、审核、认定等工作;组织并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两化融合,推动政府数据资源聚通用工作;提出全区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和技术服务指导。

内设机构:

(1)综合服务股。

负责中心日常事务管理,协助主任做好内外部联系,准确、及时对来往文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做好工作记录和档案管理,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大数据规划发展股。

负责研究解决大数据发展的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拟定并组织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信息化社会服务、智慧城市建设、信息产业发展等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相关标准规范,积极推动大数据信息资源开发应用与交易;负责对信息化企业的行业管理和人员培训,协调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做好信息化建设项目统筹管理和产业布局: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的业务指导、资金使用、跟踪服务等工作;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前期的服务、审核、认定等工作,组织并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两化融合,推动政府数据资源聚通用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电子商务股。

负责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和技术服务指导,提出全区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升级电商运营中心,做好农产品上行服务、农村电商物流建设、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升级改造、电商人才培训等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六盘水市水城区科技事业发展中心。

宗旨:为全区科技发展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负责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划和产学研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科技重大专项的调研和论证;指导和推进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统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培育和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省重大专项课题;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工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制造业信息化等工作;为企业、农村基层及社会各行业采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提供信息、咨询、研究服务;推动和介绍科技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和技术经济信息业务。 

内设机构:

(1)项目规划办公室。

负责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划和产学研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科技重大专项的调研和论证;指导和推进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统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培育和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省重大专项课题;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2)综合服务办公室。

负责工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制造业信息化等工作;为企业、农村基层及社会各行业采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提供信息、咨询、研究服务;推动和介绍科技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和技术经济信息业务。 

8.六盘水市水城区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中心。

宗旨:对全区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指导服务。 

业务范围:承担冶金、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 有色、建材、黄金、装备制造业和食品、医药等行业服务工作,推动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产学研结合、新材料研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项目;拟定区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跟踪管理财政技改专项扶持资金;负责行业质量和品牌建设工作;承担工业行业技术服务指导工作;组织协调散装水泥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协调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环保产业相关工作

(三)预算构成情况。

本部门预算只含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本部门编制数为46个,其中行政(参公)编11个、工勤编2个、事业编33个。目前,在职职工53人,离退休职工122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1)。

1.收入情况。2023年,本部门总收入1892.53万元,较上年增加175.94万元,主要是本年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及工资、公积金、保险等相应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2.53万元,较上年增加175.94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总支出1892.53万元,较上年增加175.94万元,主要是本年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及工资、公积金、保险等相应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6.73万元,较上年减少734.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3.35万元,较上年增加354.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23万元,较上年增加4.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4万元,较上年增加73.4万元;教育支出3.82万元,较上年增加3.8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较上年增加500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2)。

2023年,本部门总收入1892.53万元,较上年增加175.94万元,主要是本年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及工资、公积金、保险等相应增加。分来源类别看: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2.53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6.73万元,较上年减少734.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3.35万元,较上年增加354.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23万元,较上年增加4.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4万元,较上年增加73.4万元;教育支出3.82万元,较上年增加3.8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较上年增加50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3)。

2023年,本部门总支出1892.53万元,较上年增加175.94万元,主要是本年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及工资、公积金、保险等相应增加。分支出类型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1217.75万元、项目支出674.78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6.73万元,较上年减少734.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3.35万元,较上年增加354.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23万元,较上年增加4.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4万元,较上年增加73.4万元;教育支出3.82万元,较上年增加3.8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较上年增加5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3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92.53万元,较上年增加175.94万元,主要是本年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及工资、公积金、保险等相应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2.53万元,较上年增加175.94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892.53万元,较上年增加175.94万元,主要是本年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及工资、公积金、保险等相应增加。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6.73万元,较上年减少734.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3.35万元,较上年增加354.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23万元,较上年增加4.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4万元,较上年增加73.4万元;教育支出3.82万元,较上年增加3.8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较上年增加500万元。

3.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5)。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1892.53万元,较上年增加175.94万元,主要是本年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及工资、公积金、保险等相应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1217.75万元、项目支出674.78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6.73万元,较上年减少734.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3.35万元,较上年增加354.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23万元,较上年增加4.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4万元,较上年增加73.4万元;教育支出3.82万元,较上年增加3.8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较上年增加5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6)。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不含上年结转)1217.75万元,较上年增加191.16万元,主要是本年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工资、公积金、保险等相应增加所致。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27.3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11.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7.8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0.84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727.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7.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2023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牌号:贵B97139),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23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上年持平。

(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由区财政局统筹控制,本部门预算为0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9)。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8)。

2023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2.9万元。其中:办公费9.3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1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劳务费4.5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6万元、接待费1万元、租赁费0.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万元,其他费用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本部门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4个,名称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企培育奖补资金绩效目标、加油站监控系统建设绩效目标、2022年度新增入库区级配套奖励资金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23年,本部门实有公务用车1辆,账面价值32.48万元,目前使用正常。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23年,本部门实有办公用房面积1050平方米,是向水城区能源投资实业公司借用的一层办公室。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23年,本部门无大型设备。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3年,除上述国有资产外,本部门其他国有资产账面原值为445.36万元,主要是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附件:1.六盘水市水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pdf

          2.六盘水市水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预算部门整体、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