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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六盘水市水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022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日期:2022-01-18 11:40 来源:中共六盘水市水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浏览量:0次 字号:【       视力保护色: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机构、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区级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负责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派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区属国有企业、产业园区、列入区委管理的学校和医院等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内设机构:

区纪委监委内设机构17个(即办公室、宣教室、干部室、干部监督室、案管室、审理室、党风政风室、信访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纪检监察五室、纪检监察六室、非公经济投诉中心、信息中心)和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我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1个,纳入独立核算单位1个,独立报送报表单位1个,行政单位汇总录入1个。

(三)预算构成情况:

本部门预算包含:办公室、宣教室、干部室、干部监督室、案管室、审理室、党风政风室、信访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纪检监察五室、纪检监察六室、非公经济投诉中心、信息中心、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7个室组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水城区纪委区监委及所属单位总编制129人,包括行政编制100人,工勤编制3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人数135人,其中:行政编制119人,工勤人员3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事业编制11人,超编制人员为退伍安置的编制,视为有编制,不占用本单位的人员编制;退休人员12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1.收入情况。2022年,本部门总收入2133.01万元,较上年减少54.66万元,主要是减少办公经费支出。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33.01万元,较上年减少54.66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总支出2133.01万元,较上年减少54.66万元,主要是减少办公经费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5.90万元,较上年减少6.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78万元,较上年减少52.50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基数减少;住房保障支出127.33万元,较上年增加4.2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2年,本部门总收入2133.01万元,较上年减少54.66万元,主要是减少办公经费支出。分来源类别看: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33.01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5.90万元,较上年减少6.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78万元,较上年减少52.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33万元,较上年增加4.65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2年,本部门总支出2133.01万元,较上年减少54.66万元,主要是减少办公经费支出。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1833.01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5.90万元,较上年减少6.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78万元,较上年减少52.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33万元,较上年增加4.2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33.01万元,较上年减少54.66万元,主要是减少办公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133.01万元,较上年减少54.66万元,主要是减少办公经费支出。分支出类别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3.01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5.90万元,较上年减少6.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78万元,较上年减少52.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33万元,较上年增加4.2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3.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3.01万元,较上年减少54.66万元,主要是减少办公经费支出。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1833.01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5.90万元,较上年减少6.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78万元,较上年减少52.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33万元,较上年增加4.2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33.01万元,较上年减少122.55万元,主要是机关公用经费减少。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533.12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89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1533.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8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2022年,本部门车辆编制14辆,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22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减少。

(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由区财政局统筹控制,本部门预算为0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43.5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表8)

2022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270万元。其中: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6万元、手续费0.3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20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5万元、工会经费17.48万元,福利费17.48万元、其他交通费92.56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6万元、劳务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1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水城区纪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水城区纪委预算资金2133.0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1795.9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经费300万元,主要是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的专项工作经费,其中:办案经费150万元,派出机构业务管理30万元,民生监督10万元,廉政建设100万元,监察巡察10万元。截至目前,由于区委巡察办无独立编制及独立法人,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区委巡察办工作经费暂由水城区纪委代管。水城区纪委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及巡察办开展巡察工作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水城区纪委本着实事求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款专用的原则开展工作,2022年将继续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结合当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从预算编制源头抓起,进一步强化支出责任,使各项支出能完成既定目标,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22年,本部门实有公务用车9辆,账面价值159.43万元。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22年,本部门实有办公用房面积764.62平方米,账面价值457.95万元。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22年,本部门实有大型设备0台(套),账面价值0万元。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区纪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xls

附件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附件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