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区生态移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职责。一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年共组织召开2次党组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二是将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确保法治建设责任层层压实。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全年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1次,涉及法治学习5次,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一是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大中型水库移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作为学习重点,通过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会学习、“三会一课”、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二是引导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平台自主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知法守法意识。三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不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将普法宣传与入户走访相结合,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开展法治宣传,不断营造人人参与的浓郁氛围。四是抓好学法用法制度落实。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学法,学法考勤率、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组织相关人员集中观看庭审视频2次。
(三)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文件合同、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作用,持续推进决策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政事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二是全面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积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样本,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对“移民”领域定期排查、重点研判、早期干预,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程序依法办理,努力推动纠纷事项以非诉方式解决。坚持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全年来累计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8起。三是加强信访法治建设,高效化解来信来访,健全完善了群众来访接待、事项办理与监督等工作规范,全面落实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秩序维护等环节法治化工作要求。高度重视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干部“依法受理、依法办理、依法答复”能力,推动信访工作业务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全年来累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批次,依法妥善处理交办信函6件,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均保持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宣传针对性有待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存在“大水漫灌”现象,未能精准对接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如,面向安置区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形式较为单一,面向搬迁群众的普法内容与其生产生活实际联系不够密切,普法工作精准化、差异化水平有待提高。
(二)依法行政的意识仍需加强。部分职工注重业务工作,平时法治学习不够深入,对落实工作要求认识不到位,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的能力仍需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法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常态化学法机制,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法律素养,推动干部职工养成依法办事的思维习惯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三)创新普法形式,营造法治氛围。将普法融入日常工作全过程,坚持分类施策,着力推动法治宣传精准高效。针对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特点和认知规律,开展差异化、特色化法治宣传活动。聚焦重点对象和关键领域,精准配置普法资源,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