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685481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4-05-11 16:28 | |
文号 | 水府办发〔2024〕15号 | 是否有效 | |
标题 |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城区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水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各人民团体,省、市属驻区有关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
《水城区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水城区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进一步深入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巩固我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以下简称慢病示范区)建设成果,根据《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4年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水城区将在2024年迎接省级复审,2025年迎接国家级复审,结合水城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国家卫健委颁布的《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0版)》(附件4),继续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落实慢性病防控机制,创造和维护健康社会支持环境,探索具有水城特色的慢病防控模式,总结提炼经验,发挥示范区带动引领作用,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和省级复审。
二、工作内容
(一)较创建年份有变化及增加的工作内容
1.政策完善
(1)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2)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5年下降≥10%,心脑血管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205.1/10万及以下,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9.0/10万及以下。
2.环境支持
(1)积极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5%或达到40%及以上,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年增加2个或每类达到10个及以上。
(2)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检测结果进入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利用。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100%;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
(3)建设社区15分钟健身圈/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100%。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50%。
(5)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设戒烟门诊。
3.“三减三健”专项行动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日宣传及全民营养周、中国减盐周、世界爱牙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三减三健”相关内容的专项宣传。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日常宣传,宣传内容覆盖“三减三健”各个方面,全年至少6次。
(2)适宜技术与工具的推广与评价。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5年下降15%以上,将骨密度检测纳入常规体检,逐年提高50岁及以上人群骨密度检测率。(3)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在健康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中至少有1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每年至少招募并培训5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每年举办或者组织参加“三减三健”相关培训至少一次。
(4)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覆盖家庭、社区、学校、单位、医院等五类场所,每年至少开展2项特色现场活动。4.体系整合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本单位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5.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
(1)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水平。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7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
6.慢性病全程管理
(1)开展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工作,学生健康体检率≥90%,学校对学生健康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覆盖率≥50%。
(2)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
(3)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50%,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
(4)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35岁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
(5)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
(6)辖区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有中医综合服务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
(7)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对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
(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基本药物目录配置,设立药物绿色通道(包括延伸处方或长处方);按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
(9)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辖区内每个街道(乡镇除外)均设有为居家养老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比例达到100%,设置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比例达到70%。
(二)持续工作内容按《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城县2019年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水府办发〔2019〕43号)文件要求持续开展,详见附件3。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30日前)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指标任务责任;组织召开多部门协调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1.各成员单位对照职责逐一落实各项工作,收集相关资料并归纳建档。
2.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配备人员及物资,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扎实有序开展工作。3.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慢性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指导,并根据督查情况下发督查通报,推动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三)迎接验收阶段(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1.做好迎检准备。
2.迎接省级调研、评估。
3.根据省级调研、评估的反馈情况,组织各有关单位对慢病防控工作进行总结,落实整改措施,巩固创建成果。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4年9月1日后)
按照工作要求,不断巩固和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逐步将示范区建设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完善相关工作。
(五)加大宣传,动员全民参与。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用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示范区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