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319997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1-01-27 15:10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标题 | 六盘水市水城区水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水务局权责清单,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主动公开项目招标信息等。2020年,区水务局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8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水务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当面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相关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严格规范网站信息发布的内容。一是发布的内容应具有精准度﹐保证信息内容的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准确及时的反映各项工作动态。二是为保证信息公开权威性,以“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为审核原则﹐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作为信息审核负责人﹐所有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再进行发布。
2、加强信息审核规范发布流程。一是重要信息需经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二是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传播不健康信息。三是建立信息上网复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更改﹐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信息,造成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中,切实做到:一是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并分别在单位公示栏上对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岗位职责、领导人员变更、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做到详细公开;二是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重点工作及时公开;三是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如项目建设、财务预决算、“三公”经费、人事任免、项目招投标等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凌涛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杨海洋副局长担任;成员全局各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杨海洋同志任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干部职工例会、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元化开展教育培训方式,组织干部职工逐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研究,增强各股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工作能力,规范政府信息报送制度,提高政府信息质量。三严格考核评估、落实责任追究。区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到各股室,层层压实责任。把该项任务纳入水务局各股室年终考核目标清单,对于该报送而未报送,或者未及时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追究责任。年底向社会公开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3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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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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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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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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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991.34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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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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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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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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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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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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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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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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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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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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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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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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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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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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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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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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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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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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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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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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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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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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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培训、讲座的形式,加强各股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了解,增强公开意识,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牢固树立政府信息依法公开意识,在有效提高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的同时,要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保密意识,不得发布有违国家和法律禁止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水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