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339281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1-01-29 09:17 |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 标题 | 水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水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水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紧紧围绕省、市及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推进《条例》落地落实为着力点,以提升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有力助推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条例》第20条规定的信息公开情况:规范性文件2条;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信息171条;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公开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信息69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1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2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发布2条;紧扣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栏目,着力提升群众认可度,公开政策文件及解读、政府公报、意见征集调查、在线访谈等信息182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信息30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3条;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及时公开会议及文件信息156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69条、微博公众号公开信息125条。
(二)依申请公开。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信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2020年,区政府(区政府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依法办结4件;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通过强化制度保障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和规范化。严格执行内容审核制度。认真落实网站信息审核制度、值班读网制度、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对网站上网信息认真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发布管理、网站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四)平台建设。一是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坚持做到政府网站有组织、有工作安排,有工作经费。同时完善制度,建立了信息发布台账,规范了信息报送、保密审查、审核、发布等机制,加强网站保障。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根据省级要求,开设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专题页面,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设政务公开专题栏目,设置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便捷性、全面性。围绕经济发展、脱贫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民生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推进公开,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水城县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结合实际不断优化栏目建设,共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37个。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认真开展政务新媒体建设,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水城区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水城政务微博每月更新不少于8次,微信主要设置栏目有政务新闻、政务公开、政务矩阵,其中链接了网站的办事服务和在线申请,可以通过微信直接办理相关业务。同时链接了全区的其他政务新媒体,可直接扫码进入关注其他政务新媒体内容。三是认真抓好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工作。优化公报版面设计和栏目设置,全年累计出刊6期,免费赠阅到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和邮政报刊亭等公共场所,方便群众及时取阅。同时将每期公报内容同步发布在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
(五) 监督保障。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水城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同时发挥政务公开监督员作用,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立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和培训会,制定有关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理清思路、细致安排,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三是强化目标考核,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纳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目标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督促落实,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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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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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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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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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2 |
2 |
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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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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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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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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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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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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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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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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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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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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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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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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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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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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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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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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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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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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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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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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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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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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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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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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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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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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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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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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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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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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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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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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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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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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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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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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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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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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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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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水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表对标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有待明确,有的部门在起草送审以政府、政府办名义下发的文件时,未标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对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文件,未在拟办意见中说明理由;二是受人员力量薄弱等因素制约,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指导督促力度还不够大,有的单位未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指导督促职责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下步打算:一是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保密审查和解密公开等制度,确保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发布。督促文件起草单位不断提高解读水平。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二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要求做好平台建设、制度完善,理顺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