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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 2023-01-13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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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六盘水市水城区水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六盘水市水城区水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3 09:3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水城区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水务局权责清单,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主动公开项目招标信息等。2022年,区水务局共编辑六盘水市水城区水务局政务信息约稿12条,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79条,微信公众号“水城水利”公开信息10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57条。实现了公开透明,阳光施政。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水务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当面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相关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严格规范网站信息发布的内容。一是发布的内容应具有精准度﹐保证信息内容的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准确及时的反映各项工作动态。二是为保证信息公开权威性,以“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为审核原则﹐严格落实编审责任,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健全规范新闻采编工作流程﹐所有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审核同意后再进行发布。

2.加强信息审核规范发布流程。一是严格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二是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信息,不得传播不健康信息。三是建立信息上网复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更改﹐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信息,造成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是区人民政府网站水城区水务局政务公开专栏、“水城水利”微信公众号、“六盘水市水城区水务局l”新浪微博及政务公开公示栏。安排专人及时更新各类栏目信息、运营维护区水务局微信公众号及新浪微博,在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中,切实做到:一是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并分别在单位公示栏上对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岗位职责、领导人员变更、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做到详细公开;二是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重点工作及时公开;三是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如项目建设、财务预决算、“三公”经费、人事任免、项目招投标等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全局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分管领导任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干部职工例会、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元化开展教育培训方式,组织干部职工逐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研究,增强各股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工作能力,规范政府信息报送制度,提高政府信息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办结)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4.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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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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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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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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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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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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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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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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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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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3.其他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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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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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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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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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观念滞后,认识不统一,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的必要性、作用、意义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二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三是政务公开平台群众知晓率不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培训、干部职工大会等的形式,加强各股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了解,增强公开意识,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在信息的多样性、传递的及时性、传播的广泛性上下功夫,利用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水城水利”和微博号“六盘水市水城区水务局l”及时公开,增加群众反馈意见的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力求使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三是牢固树立政府信息依法公开意识,在有效提高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的同时,要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保密意识,不得发布有违国家和法律禁止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水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