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9/2024-30334
发布机构发文日期 2024-01-05 10:16
文号是否有效
标题水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水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05 10:1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水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水城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保障群众、企业负责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

区应急局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并按照国家、省、市、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对涉及单位及行业领域相关的各类非涉密信息进行及时公开。2023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公开栏共公开各类信息306条。

1.局门户网站2023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7条,涉及单位职责、权责清单、重点领域、工作动态、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通知公告、征集调查等网站各版块与单位及行业领域相关的各类信息。

2.局微信公众号(水城应急)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38条。涉及工作动态、宣传教育、政策法规等与单位及行业领域相关的各类信息。

3.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数19条,涉及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与单位及行业领域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共收到1份需要依申请公开办理的信件,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该依申请公开系某自然人向我局申请公开相关资料,申请人申请提供的资料为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公开,我局已按“无法提供”进行处理并拟写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回复书》说明相关情况发送至申请人指定邮箱。最终,该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区应急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紧紧围绕应急管理中心工作,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灾害救援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制度,狠抓制度落实和人员管理,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办理流程,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水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水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栏目的内容公开和维护;明确专人负责“水城应急”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第一时间推送应急动态新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用火用电安全、雨雪凝冻天气出行安全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我局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作用,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同时,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作为对各股(室、中心)及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强,部分股(室、中心)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开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学习提升,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采用多途径、多方式广泛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获取政务信息的方式,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做好人员培训、信息发布等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