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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 2024-01-15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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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发耳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耳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5 16:1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发耳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电子政务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发耳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深化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公开形式,提升公开水平,以高质量政务公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情况如下:

1.公开内容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全镇日常政务活动情况;

(3)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4)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2.公开方式

(1)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在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上进行信息公开,及时更新。

(2)电子政务信息网站。在水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应栏目上进行信息公开,及时更新。

(3)微信公众号发布。通过“璀璨发耳”微信公众号进行信息公开,及时更新。

3.公开数量

2023年度发耳镇共公开政务信息286条,政务信息公开浏览信息人数15000余人次。其中,镇、村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政务信息195条,电子网站公开政务信息59条,新媒体公开政务信息3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未收到公开信息申请有关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发耳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严格遵守政务信息公开程序。一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印发《发耳镇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管理。二是严格把控公开信息审核,制定《发耳镇文稿信息“三审三校”制度(试行)》,强化公开信息全过程监管。三是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对重大决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公开。四是强化资料整理归档,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及时进行收集归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水城区人民政府公开网站,设立发耳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对政策法规、为民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以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内容进行公开。二是推进“璀璨发耳”政府公众号建设,充分发挥公众号新媒体平台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三是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栏,共设置镇级政务公开栏3个、村级政务公开栏8个,打通政务公开面对面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

定期组织业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学习,不定期进行工作指导。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做好政务公开运营监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更新维护。密切配合区电子政务中心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保证信息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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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发布信息质量不高。二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发布信息不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指导力度,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及考核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