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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 2024-01-20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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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六盘水市水城区野钟乡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六盘水市水城区野钟乡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0 16:43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以及省市区文件要求,现将野钟乡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6 项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或更新信息,没有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2023年,野钟乡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政府网站公开情况:2023年,野钟乡在水城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野钟乡模块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之窗、工作动态等栏目及时进行更新、完善、优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82条,其中工作动态公开野钟乡辖区内各股室站所、各村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数55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野钟乡相关政务公开制度数1条;乡镇建设公开信息13条;财政资金公开野钟乡经费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数2条;权责清单公开野钟乡政务公开及各村村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清单数6条;政策文件公开上级政府印发的涉及野钟乡的相关政策文件及野钟乡印发的相关文件数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公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数1条。

政务新媒体公开情况:在政务微信公众号“磅礴野钟”转载发布上级部门的相关信息及与野钟乡相关的信息数9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乡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受理举报、咨询和建议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各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以及各村支书为成员的野钟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乡政务公开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各股室及各村相互协调,督促指导、互相联系和沟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准确公开应当公开政务信息,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三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由分管领导党委副书记对发布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进行科学合理地分类登记。有效推动了政府信息准确地及时公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化、常态化的模式下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好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依托水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及时向电子政务报送相关政府信息,明确专人管理贵州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审核发布政府信息,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政府行为,监督政府行为,同时也能及时了解相关的利民政策和实时新闻。二是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工作。安排专人管理微信公众号“磅礴野钟”,制定微信公众号文章发布制度及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到两周一更新,保障发布的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坚决杜绝长期不更新和空白栏目现象。2023年已发布文章97条,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联合发展。三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阵地建设工作。通过资金投入,切实保证了每村都有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告区、意见箱、监督电话等,各村都落实了专人及时更新公开信息,维护政务公开栏,并及时收集政务公开栏公开情况。四是丰富公开形式。全乡除了通过政务公开栏,公示栏,意见箱等公示政务信息外,还通过小喇叭、LED屏等多种形式宣传一氧化氮、森林防火等知识和常识,使政务信息能够公开透明。

(五)监督保障

强化目标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野钟乡2023年政务公开目标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督促落实,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乡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电子政务服务相关部门主办的业务培训。并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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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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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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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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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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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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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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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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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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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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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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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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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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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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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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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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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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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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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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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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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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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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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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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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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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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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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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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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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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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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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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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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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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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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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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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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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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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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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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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野钟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个别村或者股室站所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足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下一步,我乡将按照《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将相关政策文件及信息公开,保证信息公开的有效落实,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野钟乡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统筹规划,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监督和指导,不断提升全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推动我乡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信息的审核,党政办公室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野钟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初审、复审、终审的程序审核所发布的信息,确保发布的信息及时、准确,不出现错误表述等现象。同时积极利用公众号、微信等政务新媒体转载发布的相关信息要审核过后再发布,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和精准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没有依申请公开信件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