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9/2025-206930
发布机构发文日期 2025-02-17 15:45
文号是否有效
标题水城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水城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2-17 15:4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公布水城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水城区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http://www.shuicheng.gov.cn/newsite/zwgk/zfxxgk_1/zfxxgknb/)。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水城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扣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通过完善公开机制、优化公开平台、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民生关切,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量,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水城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649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016条,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1834条,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4799条,政府公报印发6期。梳理规范性文件、更新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信息等各类信息;依法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类信息,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按期公开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类信息;规范公开工业民营经济发展,文化旅游发展,交通、水利、城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信息;公开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及就业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水城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5件,转办上一年2件,结转下一年办理0件。2024年办理回复57件;申请人情况为自然人和商业企业,申请内容方面涉及较多的是征地拆迁方面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修订《2024年水城区政务公开工作标准规范清单》,明确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二是明确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制定并下发《水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查发布制度》,明确各单位信息发布审核校对内容和流程,要求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制定单位内部信息发布审批表,建立信息发布台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三是深入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制定了新时代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网站建设。今年以来,对政府网站进行了适老化改造建设,增加了语音读信息功能和大字体浏览功能;充分考虑特殊群体需要,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二是加强对全区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为加强全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进一步清理“僵尸账号”、“空壳账号”、杜绝“形式主义账号”,切实发挥政务新媒体的宣传、公开平台作用,我们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管理的通知》,要求彻底清查各单位、部门的新媒体账号,对存在的“僵尸账号”、“形式主义账号”及确实无力维护的账号,督促注销报停;确需工作需要保留的账号,要求安排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按要求适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提供便民利民生活资讯,并将账号运营情况纳入日常工作通报。

三是持续做好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工作。2024年累计出刊6期,以电子版本在政府网站专题栏目发布公示,方便群众随时查阅,降低行政成本。

四是发挥政务公开栏作用。各单位结合实际,对照各单位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对所需公开内容进行定期或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2024年,组织全区政务公开业务人员70余人开展培训,着重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二是加强日常督促指导,2024年下发了日常工作通报、工作提示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通知6份。同时利用微信工作群交流、电话提醒等方式,针对性地指出问题,督促整改,督导工作落实。

三是强化考核评估。按照区级工作要求,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水城区2024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以考核促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29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7422

行政强制

74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9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2

3

0

0

0

0

5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1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5

2

0

0

0

0

2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0

0

0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54

3

0

0

0

0

5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重点领域信息质量有待提高,政策文件解读不够多样化;二是部分单位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执行不严;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栏目设置,对照公开事项清单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提升,做好政策文件及解读多样化发布;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校对。采用“人工+智能”方式对发布信息进行审校,避免错敏、涉政表述错误、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政务公开培训,重点围绕工作短板和弱项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各单位业务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数据来源于财政系统的统计。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4年度水城区各级各部门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