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职责,履行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职责;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推进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相关问题;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2、拟订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融合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3、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调控工业经济运行,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参与交通综合运输协调工作;参与工业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综合协调应急状态下重要工业品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参与产业损害调查有关工作。
4、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申报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和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区级财政中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安排工作,拟订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减免税审核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基建设备招标工作。
5、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制造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和省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和评优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产学研结合科研成果产业化,承担推进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工作,提出区级财政技术创新资金扶持意见。
6、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职责,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创新;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参与军民两用技术成果推广、相互转化和产业化以及配合做好工业领域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原材料行业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业生产要素的供应保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工作;依法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管;负责督促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的贯彻落实。
7、组织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工业园区建设,负责工业园区规划布局;监测分析工业园区发展情况,指导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和工业园区发展,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8、承担全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统计分析、预测监测的工作。拟订促进大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指导、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按规定管理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财政性资金。
9、贯彻实施节约能源和促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年度节能计划、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绿色发展;监督管理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和综合利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及节能监察执法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综合利用及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改造项目、示范工程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提出区级财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节能专项资金扶持意见;协调散装水泥生产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10、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人民政府授权管理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1、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责任体系,拟订和完善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12、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工作;推动企业上市工作。
13、遵循党管干部原则,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根据授权,对企业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考核、任免并按照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14、承担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的职责,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
15、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等工作。
16、负责联系、指导和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
17、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8、拟订信息化发展规划,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相关问题;促进通信、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发展、电子商务推广和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拟订区级财政信息化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9、指导协调通信业发展;负责区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指导相关部门拟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牵头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监督管理全区网络和信息服务市场;联系并协调在区电信运营企业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党政专用通信网的建设工作。
20、指导工业、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及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承担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职责;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21、贯彻执行国内外贸易、外资、国际经济合作、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发展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22、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商品市场体系,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负责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23、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配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指标数据的提供。
24、负责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负责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外商投资工作,负责管理全区口岸工作与组织、协调、指导园区工作。
25、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26、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工业方面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划和产学研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科技重大专项的调研和论证;指导和推进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负责重点实验室建设,统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省重大专项、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科学技术基金;拟订并组织实施科技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工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制造业信息化等工作;为企业、农村基层及社会各行业采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提供信息、咨询、研究服务;负责介绍科技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和技术经济信息业务。
27、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区大数据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解决水城区大数据发展的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拟定并组织实施水城区大数据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水城区信息化社会服务、智慧城市建设、信息产业发展等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相关标准规范,积极推动大数据信息资源开发应用与交易。负责对水城区信息化企业的行业管理和人员培训,协调推进水城区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做好水城区信息化建设项目统筹管理和产业布局;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的业务指导、资金使用、监督验收等工作;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前期的服务、审核、认定等工作。组织并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两化融合;推动政府数据资源聚通用工作。
28、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29、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属区政府管辖的正科级单位,内设机构9个,其中:行政5个,事业4个,共9个股室。
(三)预算构成情况:
本单位预算只含本级部门预算,无下属单位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水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编制数54名,在职实有人数56人,离退休人员125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119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1.收入情况。2022年,本部门预算总收入1716.59万元,较上年增加550.73万元,主要是本年增加了项目前期费-工业化500万元及加油站监控系统建设140万元。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16.59万元,较上年增加550.73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预算总支出1716.59万元,较上年增加550.73万元,主要是本年增加了项目前期费-工业化500万元及加油站监控系统建设1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1.25万元,较上年增加414.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52万元,较上年增加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45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2年,本部门预算总收入1716.59万元,较上年增加550.73万元,主要是本年增加了项目前期费-工业化500万元及加油站监控系统建设140万元。分来源类别看: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16.59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1.25万元,较上年增加414.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52万元,较上年增加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45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2年,本部门预算总支出1716.59万元,较上年增加550.73万元,主要是本年增加了项目前期费-工业化500万元及加油站监控系统建设140万元。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1026.59万元、项目支出690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1.25万元,较上年增加414.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52万元,较上年增加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4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2年,本部门预算总收入1716.59万元,较上年增加550.73万元,主要是本年增加了项目前期费-工业化500万元及加油站监控系统建设140万元。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16.59万元,较上年增加550.73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716.59万元,较上年增加550.73万元,主要是本年增加了项目前期费-工业化500万元及加油站监控系统建设140万元。分支出类别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1.25万元,较上年增加414.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52万元,较上年增加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45万元。
3.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716.59万元,较上年增加550.73万元,主要是本年增加了项目前期费-工业化500万元及加油站监控系统建设140万元。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1026.59万元、项目支出690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1.25万元,较上年增加414.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52万元,较上年增加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4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不含上年结转)1026.59万元,较上年减少29.58万元,主要是本年无车辆预算及离退休人员减少3人。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95.99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4.55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6.05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0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595.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5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6.05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2022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仅剩下1辆(车牌号:贵B97139),暂能正常使用,因工作需要,还另外租赁了3台。本年无公务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22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是接待尽量安排在食堂。
(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由区财政局统筹控制,本部门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主要是经费紧张,缩减开支所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表8)
2022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32.44万元。其中:办公费8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6万元、劳务费1.5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水费1.5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租赁费0万元,培训费1.5万元,福利费6.99万元,其他费用1.6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4.8万元,皆为办公设备采购。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1、新型工业化建设专项
项目内容:用于新型工业化专班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费用、办公费、宣传费等日常工作经费
项目依据:水党办发【2021】130号中共六盘水市水城区委办公室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六盘水市水城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园区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工业大突破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
项目资金需求:5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保证该项工作经费,使专班及时了解项目推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和急需解决的困难, 定期形成报告报领导小组进行会商研判。 把问题清单推送到各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 限时为企业解决问题, 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2、加油站监控系统建设
项目内容:为40家以上加油站安装信息设备,以便进行销售数据采集。
项目资金需求:140万元
项目依据:根据一届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建设,由工信局负责组织实施,经费需求纳入2022年预算。
项目绩效目标:加油站采用非介入式监管技术,实时采集加油站源油进口数据和加油机数据,成品油数据监测云平台中实时监控加油站的交易数据。基于各类交易数据分析,提供加油站、税务管理局等不同视角的日、月、季和年度报表;针对加油站行业数据分析需求,生成多维度的加油站数据分析报告表,进一步加强行业税收管理,规范成品油市场的税收秩序,提供有力、可靠的支撑。
3、项目前期费-工业化
项目内容:支付19家企业项目前期费用。
项目依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省级基本建设前期费用安排重点和申报有关要求的通知及水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城县县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议将项目前期费-工业化纳入本单位2022年预算。
项目绩效目标:为推进全区项目前期工作,全力推进水城区新型工业化和园区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工业大突破,走出一条水城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通过对企业项目前期费进行补助,提高企业实施项目的积极性,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新发展格局。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22年,本部门公务用车有1辆,账面价值32.48万元,使用正常。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22年,本部门实有办公用房面积2018平方米,账面原值172.65万元,办公用房共有4个单位使用,除本单位外,还有水城区煤炭公司、荣泰能源公司及能安公司3家国有公司(含会议室、食堂、值班室、档案室等)。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22年,本部门实有大型设备1套,账面原值129.8万元,已废弃,待区政府过会后核销。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2年,除上述国有资产外,本部门其他国有资产账面原值为558.85万元。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水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水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3.水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新型工业化建设专项、加油站监控系统建 设、项目前期费-工业化)
附件1:水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附件3:水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新型工业化建设专项、加油站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前期费-工业化.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