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水城县纪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水城县纪委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五)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一、水城县纪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颁发的决议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各部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县委管理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政府及政府部门任命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按程序作出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行政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8、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县政府制定有关政策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行政部门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9、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县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县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各部门的纪检组副职、监察室领导干部职务任免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水城县纪委内设机构14个室(即办公室、宣传教育室、干部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监督室、信访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管理室、水城县非公经济侵权投诉中心、水城县监察局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和6个派驻机关。
(三)部门人员构成:
水城县纪委总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58人,工勤编制3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人数65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工勤人员3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事业编制16人;离退休人员14人。
二、水城县纪委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部门收支总表(表格作为附件统一公开)
2、关于水城县纪委2017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水城县纪委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合计1185.17万元,为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85.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4.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08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66.94万元,减少5.35%。主要原因是:2016年对水城县北部五乡镇进行区域调整,划给钟山区后,办案数量减少,办案支出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1、部门收入总表(表格作为附件统一公开)
2、关于水城县纪委2017年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水城县纪委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1185.17万元,为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占2017年部门收入的10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1、部门支出总表(表格作为附件统一公开)
2、关于水城县纪委2017年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水城县纪委2017年支出预算118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17万元,占2017年部门支出的68.44%;项目支出374万元,占2017年部门支出的31.56%。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及用于保障委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具体为:人员支出724.67万元,占总支出的61.14%;公务支出86.5万元,占总支出的7.3%。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开展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具体为:巡查经费支出117万元,占总支出的9.87%;派驻派出机构支出120万元,占总支出的10.13%;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37万元,占总支出的11.56%。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格作为附件统一公开)
2、关于水城县纪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水城县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1185.17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5.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4.0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6.53%;住房保障支出41.0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47%。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格作为附件统一公开)
2、关于水城县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水城县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17万元,占2017年部门支出的68.44%;项目支出374万元,占2017年部门支出的31.56%。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724.67万元,公务支出86.5万元。项目支出中巡查经费支出117万元,派驻派出机构支出120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3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表格作为附件统一公开)
2、关于水城县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水城县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11.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89.34%;公用经费8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10.66%。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0.47万元,占人员经费的60.78%;商品和服务支出2.89万元(领导电话费),占人员经费的0.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1.31万元,占人员经费的38.82%。经费支出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5.5万元,占公用经费的98.84%;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0%。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表格作为附件统一公开)
2、关于水城县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水城县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2万元,较上年下降13.33%,减少原因为2016年底报废2个车,减少2个车的费用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6年比较无增减;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2016年比较无增减;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我单位保留公务用车12辆),较2016年下降14.29%,减少原因为2016年底报废2个车,减少2个车的费用8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格作为附件统一公开)
2、关于水城县纪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水城县纪委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水城县纪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水城县纪委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初固定资产余额892.46万元,本年未增加预算。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水城县纪委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为374万元,主要是用于县纪委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开展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具体为:巡查经费支出117万元,占总支出的9.87%;派驻派出机构支出120万元,占总支出的10.13%;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37万元,占总支出的11.56%。
(五)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