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煤炭、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长输油气管道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执法。
(2)承担全区能源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工作。
(3)依法对相关能源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依法督促落实整改并组织复查,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现场处理和实施行政处罚。
(4)对相关能源企业安全建设项目提出建议,参与审核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监督能源项目安全专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督促指导全区能源相关行业安全投入、安全装备、科技强安等工作。
(5)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能源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6)承办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六盘水市水城区煤炭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内设机构:
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16个股级内设机构。
(1)综合股。负责能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执法检查文稿起草、行政执法计划编制及统计;负责信息报送和上传下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股。负责玉舍、勺米、发耳、鸡场、都格片区煤矿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及煤矿集团公司监督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片区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督促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参与片区煤矿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煤矿安全生产执法中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3)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股。负责阿戛、蟠龙、猴场、陡箐、米箩、比德、化乐、老鹰山片区煤矿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及煤矿集团公司监督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片区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督促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参与片区煤矿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煤矿安全生产执法中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4)事故调查股。依法调查处理能源行业安全事故;指导协调或参与能源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监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承办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相关行政复议;发布能源行业安全生产信息;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工作。
(5)培训管理股。负责能源行业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新技术等培训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复训)取证(换证)工作;按规定负责能源行业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等培训管理工作。
(6)六盘水市水城区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阿戛中队。负责阿戛镇煤矿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煤矿集团公司监督工作;检查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监督煤矿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建设工作;参与煤矿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镇人民政府和区能源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7)六盘水市水城区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化乐中队。负责化乐镇、比德镇煤矿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煤矿集团公司监督工作;检查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监督煤矿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建设工作;参与煤矿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相关镇人民政府和区能源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8)六盘水市水城区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都格中队。负责都格镇煤矿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煤矿集团公司监督工作;检查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监督煤矿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建设工作;参与煤矿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镇人民政府和区能源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9)六盘水市水城区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陡箐中队。负责陡箐镇煤矿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煤矿集团公司监督工作;检查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监督煤矿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建设工作;参与煤矿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镇人民政府和区能源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10)六盘水市水城区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蟠龙中队。负责蟠龙镇、猴场乡煤矿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煤矿集团公司监督工作;检查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监督煤矿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建设工作;参与煤矿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区能源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11)六盘水市水城区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发耳中队。负责发耳镇、鸡场镇煤矿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煤矿集团公司监督工作;检查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监督煤矿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建设工作;参与煤矿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相关镇人民政府和区能源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12)六盘水市水城区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勺米中队。负责勺米镇、米箩镇煤矿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煤矿集团公司监督工作;检查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监督煤矿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建设工作;参与煤矿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相关镇人民政府和区能源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13)六盘水市水城区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玉舍中队。负责玉舍镇煤矿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煤矿集团公司监督工作;检查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监督煤矿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建设工作;参与煤矿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镇人民政府和区能源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14)六盘水市水城区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老鹰山中队。负责老鹰山街道煤矿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煤矿集团公司监督工作;检查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监督煤矿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建设工作;参与煤矿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街道办和区能源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15)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煤中队。负责全区能源行业(除煤矿外)安全日常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指导石油、天然气、洗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长输油气管道、核电等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电力安全监督;监督能源行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检查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对能源行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能源行业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或参与复查;监督能源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建设工作;参与能源行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6)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煤焦稽查中队。负责对全区涉煤产业进行稽查,维护运销秩序,为全区煤炭产品的税费征收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信息;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煤炭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实施联合执法;及时有效地制止无证煤矿、无证经营公司、因环保、安全等问题被依法责令停产停运的煤炭产品进入市场;对全区煤矿的产、供、销、运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管;不定时间不定区域不定路线的进行巡查;严厉打击偷、逃、漏、抗、骗煤炭产品、扰乱煤炭产品运销环境的行为;及时收集、整理涉煤企业运销的原始数据资料结合动态信息,为全区煤炭产品的决策、管理提供完整可靠的信息依据;加强源头管理,对驻矿(厂)源头监管开票员的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工作;保障电煤供应,对全区电煤的保障供应进行督导、稽查工作,为电煤保障供应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对全区煤炭产品验票站(点)工作人员的在岗履职情况和违规、违法情况进行督查、取证、上报等工作;对全区境内运煤车辆的持票、持证情况进行稽查、登记、处理等工作。
(三)预算构成情况:
本部门预算包含:本级预算。
本部门预算只含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本部门编制数为316个,其中行政(参公)编55个、事业编261个。目前,在职职工262人,离退休职工7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1.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1年,本部门总收入3984.38万元,较上年减少98.08万元,主要是压缩办公经费,提倡节约思想。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84.38万元,较上年减少98.08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总支出3984.38万元,较上年减少98.08万元,主要是压缩办公经费,提倡节约思想。其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15.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75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1年,本部门总收入3984.38万元,较上年减少98.08万元,主要是压缩办公经费,提倡节约思想。分来源类别看: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84.38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15.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75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1年,本部门总支出3984.38万元,较上年减少98.08万元,主要是压缩办公经费,提倡节约思想。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3651.38万元、项目支出333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15.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7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本部门总支出3984.38万元,较上年减少98.08万元,主要是压缩办公经费,提倡节约思想。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84.38万元,较上年减少98.08万元。
2.其他说明情况。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3984.38万元,较上年减少98.08万元;主要是压缩办公经费,提倡节约思想。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3651.38万元、项目支出333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3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15.2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不含上年结转)3651.38万元,较上年减少151.08万元,主要是压减公用经费倡导节约思想。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269.4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93.55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一)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二)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38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转移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3269.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3.5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38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2021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车牌号:贵BF0958/贵BG5065),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预算支出与上年减少,由于机构改革将2台并入六盘水市水城区应急管理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与上年减少8万元。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21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0.6万元,较上年减3.9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控制接待费用的产生。
(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由区财政局统筹控制,本部门预算为0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8.6万元,较上年减少11.9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将2台并入六盘水市水城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控制接待费用的产生。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表8)。
2021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293.55万元。其中:办公费17万元、印刷费0.85万元、手续费0.34万元、水费0.68万元、电费10.2万元、邮电费13.6万元、物业管理费1.02万元、差旅费1.7万元,租赁费4.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9.52万元、税金及附加8.5万元、会议费0.43万元、培训费2.55万元、劳务费10.20万元、维修维护费0.85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8万元、工会经费34.73万元、福利费34.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计8万元,用于购买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我局项目绩效如下:
项目一:财政负担临时聘用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原因:为水城区能源行业提供市场服务,做好后勤人员的保障工作,调动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保证人员的稳定性
依据:根据2014年水城区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第十次(关于研究成立水城区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工作的会议纪要)中研究提高验票站临聘职工待遇事宜中将验票站临聘职工每月待遇,人均年度奖励从4500元提高至6000元,所需资金纳入预算。
背景:为水城区能源行业提供市场服务,承担煤、电、油、气、运的调度和协调保障工作,做好后勤人员的保障工作,调动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保证人员的稳定性
测算:每人每年6000元整,总共有55人,共计33万元。
实施条件:根据水城区煤炭产品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想要要求进行实施。
目标:保证人员稳定,做好能源行业市场服务工作。
项目二:安全监管监察专项经费
原因:1、为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促进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2、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力量,有效履行安全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煤矿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督促水城区辖区内煤矿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压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重大灾害防治措施,确保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依据: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一规范全市地方煤炭安监系统监管人员有关待遇的通知 市府办发【2011】62号文件要求;
2、中共水城区委办公室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城县煤矿驻矿安监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水党办法【2013】92号文件;
3、中共水城区委办公室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城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党办法【2015】137号文件
下井补助标准参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员下井补助标准执行,每人每次100元,误餐补助每人每天50元(按实际驻矿天数计算)。
每月入井检查不低于15次,在岗天数不低于22天。
我单位驻矿人员约61人,能源站管理人员约30人,局涉煤人员约30 人,共计121人。
管理煤矿31个
下井补助:100元*15次*121人*12月=2178000元
误餐补助:50元*22天*61人*12月=805200元
合计:2983200元,约300万元。
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安全监管局等单位贵州省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法【2011】10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驻矿安全监管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法【2013】4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煤矿驻矿安监员激励考核实行办法的通知》(六盘水府办法;【2013】77号)以及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要求。
测算依据:1、根据水城区能源局煤矿安全执法执法及驻矿安监员的人数,水城区辖区内煤矿的个数、每天入井的人数、每月入井的次数、驻矿的天数、同时结合相关文件要求每人每次入井的补助等进行初步的预算;
2、根据中共水城区委办公室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城县煤矿驻矿安监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水党办法【2013】92号文件中的第五章考核及奖惩的要求,如:考核的方式采取单月、季度、半年都、年度考核的方式,对考核合格的驻矿安监员发放相应的安全绩效目标奖,且对优秀等次的人员按本单位人员15%的比例进行评定,并给予额外的考核奖励。水党办发【2013】92号文件,为驻矿安监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发放下井补助和误餐补助,下井补助标准参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员下井补助标准执行,每人每次100元,误餐补助每人每天50元(按实际驻矿天数计算)。月内驻矿安监员履职到位,每月入井检查不低于15次,及时督促煤矿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100%落实监管监察指令,所驻煤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予1000元的安全绩效目标奖。半年内驻矿安监员履职到位,入井检查不低于90次,及时督促煤矿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100%落实监管监察指令,所驻煤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予6000元的安全绩效目标奖。年内驻矿安监员履职到位,入井检查不低于180次,及时督促煤矿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100%落实监管监察指令,所驻煤矿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予12000元的安全绩效目标奖。优秀等次人员按本单位人员的15%的比例进行评定,被评为优秀的驻矿安监员另行给予10000元奖励。我单位驻矿人员约61人,能源站管理人员约30人,局涉煤人员约30 人,共计121人。管理煤矿31个。
条件:根据水城区能源局关于印发《机关煤矿监管人员工作管理考核办法(暂行)》《下属能源管理站煤矿监管人员工作管理考核办法(暂行)》和《煤矿驻矿安监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进行实施和考核
目标:1、压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重大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理取得实效,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2、推进水城区辖区内煤矿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化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持续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3、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严守“底线”思维,狠抓基础管理。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21年,本部门实有公务用车2辆,账面价值7.54万元。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21年,本部门实有办公用房面积2865.76平方米,账面价值317.15万元,办公用房全部为单位自用。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21年,本部门实有大型设备0台(套),账面价值0万元。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1年,本部门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个、套等)数量228件,账面价值48.2万元;通用设备(个、台、辆等)150件,账面价值116.24万元。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