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和实施提高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
3、按规定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5、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含网络商品等虚拟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打击传销违法行为;承担酒类市场监管职责;负责商标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6、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流通及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按规定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负责消费环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7、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组织推进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的实施;监督管理质量体系与产品质量的认证行为。
8、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责任。管理产品、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9、按规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
10、承担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责任。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依法监管拍卖行为。
11、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计量鉴定机构、计量器具校准机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他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事业和社会中介机构。
12、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的标准化工作;指导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标准的实施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3、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承担产品质量事故、特种设备事故查处和相关应急救援责任。
14、承办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5、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12个,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11个.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只有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741.29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473.27万元,增长20.87%。主要原因是:一、人员经费增加:人才引进4人、考进公务员5人、事业编制9人,调进工勤人员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38人。二、业务经费增加,在2016年基础上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了各项业务工作的监管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对旅游市场整治、加大对特种设备的检查;加大了对药品市场的整治;加大了对食品的检查力度等等。三、开展了多项创建工作;比如开展了有机产品示范区的建设等。
(二)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84.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4.98万元,占90.3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259.58万元,占9.67%。
(三)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8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4.42万元,占81.74%;项目支出472.21万元,18.2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586.64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75.34万元,增长16.97%。主要原因是:一、人员经费增加:新进人才引进人、考进公务员5人、事业编制9人,调进工勤人员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38人。二、业务经费增加,在2016年基础上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了各项业务工作的监管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对旅游市场整治、加大对特种设备的检查;加大了对药品市场的整治;加大了对食品的检查力度等等。三、开展了多项创建工作;比如开展了有机产品示范区的建设等。
(五)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7.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2.68万元,增长12.65%。主要原因是:一、业务经费增加,在2016年基础上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了各项业务工作的监管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对旅游市场整治、加大对特种设备的检查;加大了对药品市场的整治;加大了对食品的检查力度等等。二、开展了多项创建工作;比如开展了有机产品示范区的建设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5(款)行政运行01(项)支出1796.45万元,占69.4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5(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支出50万元,占1.9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5(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04(项)支出74.77万元,占2.8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5(款)执法办案专项05(项)支出39.1万元,占1.5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5(款)信息化建设07(项)支出54.5万元,占2.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5(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9(项)支出33.23万元,占1.2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17(款)行政运行01(项)支出86.46万元,占3.3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17(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06(项)支出30万元,占1.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17(款)认证认可监督管理08(项)支出25.55万元,占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17(款)标准化管理09(项)支出8万元,占0.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公共卫生04(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09(项)支出3万元,占0.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10(款)食品安全事务16(项)支出150.42万元,占5.8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08(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99)项支出2.7万,占0.1%;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支出90.22万元,占3.49%。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424.98万元,支出决算为2481.7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2.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一、业务经费增加,在2016年基础上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了各项业务工作的监管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对旅游市场整治、加大对特种设备的检查;加大了对药品市场的整治;加大了对食品的检查力度等等。二、开展了多项创建工作;比如开展了有机产品示范区的建设等。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5(款)行政运行01(项)支出预算为1896.97万元,支出决算为1796.4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增加以及工作调动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5(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支出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5(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04(项)支出预算为66.77万元,支出决算为74.7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1.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了对商标注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等业务工作的开展力度,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5(款)执法办案专项05(项)支出预算为35.5万元,支出决算为39.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0.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了对各类市场整治监管执法检查力度,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5(款)信息化建设07(项)支出预算为54.5万元,支出决算54.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5(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9(项)支出预算为33.23万元,支出决算为33.2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17(款)行政运行01(项)支出预算为86.46万元,支出决算为86.4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17(款)认证认可监督管理08(项)支出25.55万元,支出决算为25.5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17(款)标准化管理09(项)支出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公共卫生04(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09(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有上年结余资金。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10(款)食品安全事务16(项)支出预算为150.42万元,支出决算为150.4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08(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99)项支出预算为9.70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完成当年预算的27.84%。没有完成年初预算的原因主要是小微企业的税收返还奖励部分由于需要税务等多个部门核对清楚后才返还,所以待核对结束后再进行返还。
(1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支出预算为90.22万元,支出决算为90.2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5.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17.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37.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5.09万元,,比上年减少18.84万元,减少25.48%,减少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的减少,以及加强了车辆管理和部分车辆2017年修理费未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42万元,占95.15%,比上年减少21.51万元,降低29.1%,减少原因是股份车辆的修理费未付,同时严格加强了车辆的用油管理、维修管理,严格执行派车管理制度;公务接待费支出2.67万元,占4.85%,比上年减少4.15万元,减少60.83%,减少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严格控制好参与接待的工作人员,加强公务接待的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42万元。主要用于 各项业务工作的专项执法检查等。2017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3)公务接待费2.67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67万元,主要是用于接待市工商局、市食药局、市质监局、及省局对我单位的各项业务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等。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27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08万元,比2016年增加67.43万元,增长46.62%,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的增加、各项业务工作监管执法检查力度的加大,增加了经费的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48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8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多次强调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并认真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
2017年预算中,全年支出合计1955.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17.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37.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保障解决了我局预算单位全年的工作经费支出,保证我局各部门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转。
(2)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
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绩效评价,改变了长期以来我单位“重预算轻管理、重分配轻监督、重使用轻效益”的现象。绩效评价的开展使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能够更加清楚预算分配目标的完成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的重要性,我局高度重视,加强了预算资金管理,节约办公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和效能,减少和防止无效支出、盲目支出等行为,使财政资金的配置运行合理高效,有力地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于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5(款)行政运行01(项):反映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5(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反映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5(款)工商行政管理事务专项04(项):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5(款)执法办案专项05(项):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出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5(款)信息化建设07(项):反映工商行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5(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17(款)行政运行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17(款)标准化管理09(项):反映标准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10(款)食品安全事务16(项):反映同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法院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