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决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情况
二、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以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拟订住房保障规定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规定;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城市房屋征收拆迁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城市化进程中有关城镇发展工作;负责全县重大规划项目设计方案的竞标、竞选工作。指导全县并负责县城区建设项目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承发包合同、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施工许可、工程设施使用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和归口管理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建筑行业发展;指导全县并负责全县的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管理以及县城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勘察、设计、施工、装饰装修、监理、检测等企业资质及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和外出施工队伍、驻外办事机构管理。
(二)部门内设机构
本单位(部门)为公共财政预算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具体包括:局本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个业务科室。
(三)决算构成情况
本部门决算只含本级决算,无下属二级单位。
(四)部门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实有人数87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74人。
二、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整体情况(详见表)
1、收入情况:2019收入32014.195959万元与上年19939.148521万元相比增加12075.047438万元。主要增加了城乡社区建设,如:人居环境项目、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
2、支出情况:2019年决算支出38991.920122万元与上年2318.71454万元相比增加36673.205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04.1757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7077.381302万元,主要增加了城乡社区建设如:人居环境项目、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二)部门收入整体情况(详见表)
本年收入合计32014.1959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14.19595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部门支出整体情况(详见表)
2019年决算支出38991.920122万元与上年2318.71454万元相比增加36673.205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04.1757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7077.381302万元,主要增加了城乡社区建设,如:人居环境项目、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详见表)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32014.195959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2075.47438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及城乡社区支出。(公开04表合计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91.9201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673.205582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支付保障性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及城乡社区支出款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6..8095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1.53946万元,主要包括:00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费、日常公用经费62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0.002173万元,比上年减少5.677827万元,降低66%,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利用资源,在费用开支上履行节约原则。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2173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3.77万元,降低72%,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利用资源,在费用开支上履行节约原则。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总工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0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22万元。2019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详见表)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112562万元,比2018年减少444.287438万元,项目运行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1)2019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91户,完成总投资4896万元。现已全部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2)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
完成上级计划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24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2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9、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资源勘探信息等类行政运行支出:指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指反映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监测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19、资源勘探信息等类煤炭安全支出:反映用于煤炭安全方面的支出。
2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指反映除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黑色金属矿勘探和采选、有色金属矿勘探和采选、非金属矿勘探和采选以外用于资源勘探业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