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9/2024-1017028
发布机构发文日期 2024-08-01 15:07
文号水府发〔2024〕9号是否有效
标题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城区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城区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01 15:07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水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各人民团体,省、市属驻区有关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

《水城区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水城区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23〕13 号)及《六盘水市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精神,健全适应水城区技能人才成长需要和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技能贵州”部署落实落地,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打造“技能贵州”、服务“幸福六盘水”“康养水城”建设相关部署,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紧盯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技能人才需求,采取政府引导协会、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市场化运营、项目化推进、东西部协作等方式,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水城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水平,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到2025年,人力资源体系逐步健全,技能人才培育机制更趋完善。2024 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次以上,2025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次以上,培养技能人才共计不少于3000人,确保到“十四五”末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达到3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逐步提高。

二、聚力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提升

(一)推动企业落实培训主体责任。坚持产业导向,提升企业职工技能素质,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指导企业制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引导各类企业开展定岗培训和项目制培训。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支持企业申报建设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面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开展技能培训,落实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制度和省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办法,保障和提升技能人才待遇,结合企业生产和用人实际,科学运用中长期项目制、短平快、新型学徒制、“证书直补”等方式灵活开展企业培训。鼓励各类企业自行培养技能人才,落实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政策,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企业,设定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标准,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可依据有关规定按投资额的 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能源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二)发挥职业院校主阵地作用。以职业院校培养为主渠道,加强技能人才储备,按照“技能贵州”建设的任务目标,实施“技能水城”行动,统筹加快水城区职业教育发展,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原则,围绕水城区重大产业布局、重点领域发展,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加快建立以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工学一体、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组织实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双认证”行动,推广“校企合作”订单培育,大力实施订单定岗培训,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职业院校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数不得少于在校生人数的 50%。允许并鼓励职业院校开展有偿性社会培训及产教融合收益,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办学经费自主安排使用,也可作为绩效工资来源。职业院校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所取得的收入中发放给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单列管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

(三)支持社会力量办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一步完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将符合条件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时纳入区定点培训机构,将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纳入培训全流程监管,对符合全区产业导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加大师资培养力度,指导其向诚信规范、创新转型、特色多样、优质服务方向发展,提升培训机构质量。(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聚力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提升

(四)精准培训对象。常态化开展劳动力培训就业意愿摸排,聚焦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未就业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高校、中职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结合市场急需紧缺工种和新兴职业,分类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多层次实施以实现就业和提升技能为导向的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有效性。(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全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提升教师素质。注重培养政治素养、道德素养和职业素养,鼓励支持高技能人才兼任职业院校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组织职业院校教师赴企业开展教学实践,加快培养一批既能讲授专业知识又能传授操作技能的师资队伍,严格落实民办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比例要求,专职教师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1/3,兼职教师1年内任职不得超过3家培训机构,常态化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职业能力培训,并组织参加六盘水市每年举办的教师骨干培训示范班。(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

(六)强化培训监管。按规定开展定点培训机构年审和遴选工作,用好贵州省实名制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利用视频监控、指纹打卡等技术手段,实现培训、评价、资金等全流程的监管,建立落实培训机构“能进能退”机制,加大违规培训行为的惩处力度,重点加强对师资课程、教材、设备和评价考核的质量监管。(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全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七)规范开展评价。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评价机构主体责任。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内各类企业开展自主评价,坚持以用为本,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把技能等级评价工作融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攻关等相结合,围绕企业生产和需求、岗位设置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支持职业院校加强评价能力建设,大力开展学生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双证书”行动,支持职业院校将专业设置与职业(工种)对接、课程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结合学校教学过程和结果考核对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加大对社会化培训评价机构考核监管力度,规范评价考核,督促社会化评价机构按照标准开展评价。(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全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八)广泛开展竞赛。培育遴选优秀选手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提升职业技能竞赛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用,支持职业院校承办各级各类技能竞赛,依托区内企业和职业院校建立技能竞赛基地,支持区内企业、行业协会开展“水城技工”“水城家政”等各类特色竞赛活动:为劳动者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成长成才的平台。充分调动各行各业参与技能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按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的辐射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全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聚力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工程

(九)实施“水城技工”工程。坚持工业强区发展战略,高质量发展工业体系,围绕五大产业集群,以煤电、铝、锰、石加工等采掘及装备制造业为重点,大力打造“水城矿工”“水城电工”“水城焊工”,培养产业大军,服务实体经济,推动“技能强企”,围绕以“凉都三宝”、食用菌、精品水果等特色优势产业为主导,开展“水城采茶工”“水城刺梨工”“种养能人”培训,结合乡村产业振兴“头雁”项目,大力推动农村实用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培训品牌,加快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开发,推动“技能强农”。(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能源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十)实施“黔菜师傅”工程。服务水城区农业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人才需求,发挥水城黑山羊、坪寨火腿、勺米腊肉、比德面条等特色产业原材料供给基地优势,充分挖掘“水城三锅”等具有水城区特色的美食文化,打造“黔菜师傅”培训品牌。(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十一)实施“水城家政”工程。根据水城区新型城镇化和旅游产业化人才发展需求,依托家政行业协会、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及职业院校,打造“凉都家政”明星企业,聚焦家政医护和“一老一小”实际需求,打造“水城家政工”“水城护理工”等培训品牌,实现“一技在手、就业不愁”,推动“技能强业”。(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妇联、区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十二)实施“水城旅游工匠”工程。围绕水城区旅游产业化和农业现代化人才发展需求;以提升整体旅游技术技能人员服务质量为目标,构建“凉都旅游工匠”旅游产业人才培养机制,多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服务质量提升基本完成,培养一批具有高技能、高素质的旅游从业人员,围绕旅游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目标,以“政府引导、部门合作、企业主体、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为培育提升模式,开展分层次、分类别旅游从业人员全覆盖培训。(责任单位;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五、聚力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建设

(十三)建设特色培训基地。服务水城区工业强区战略,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依托职业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现有资源,打造水城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支持各乡(镇、街道)结合当地产业优势,建设综合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申报建设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积极引导并鼓励区内企业争取建设国家、省、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推动培训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十四)建立东西部技能协作实训基地。整合水城区特色行业、企业、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各类培训资源,加强与广东、浙江、福建、江苏等劳务输入大省的协作,依托吸纳水城籍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建立“技能和就业实训基地”。引进一批发达地区优质企业、职业院校与区内职业院校合作,建立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技能和就业实训基地”,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模式、面对面推荐的形式,实现市场需求与劳动力需求精准对接,以就业引导培训,靠培训促进就业。(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十五)搭建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构建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用好贵州省实名制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各板块功能,及时将培训、评价、就业、社保等信息录入,实现信息联通共享,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制定证书直补实施细则,对企业职工、“五类人员”、符合条件的各类劳动者通过自学或个人缴费培训及企业自主培养职工等方式,取得相关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劳动者或企业补贴,全面提高劳动力技能水平,为水城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全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六)建立方便快捷服务平台。在基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设立技能培训服务平台,为劳动者在家门口提供技能培训、岗位推荐、跟踪服务等一体化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提升劳动者的市场就业竞争力和工资议价能力。(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发挥就业和全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形成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落实“管行业必管人才”和品牌建设责任,及时掌握重点行业、企业技能人才现状和需求,在政策、项目和资金上对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予以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全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八)强化资金保障。加强向上对接支持,争取更多项目、资金。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合理调整资金支出结构,按规定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各类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强化对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培训资金等规范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及成效开展常态化评估,提高使用效益,保障资金安全,防止骗取、套取、挪用培训资金。(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全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九)加强督导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工作的督导指导,定期听取汇报,专题研究推动工作,强化问责问效,确保目标任务按时保质推进。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推广技能人才培养经验。利用世界青年技能日、职业院校开放日、职业技能大赛等广泛宣传新时代优秀高技能人才典型事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营造重视、关心、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全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附件:1.“水城技工”工程实施方案.pdf

2.“黔菜师傅”工程实施方案.pdf

3.“水城家政”工程实施方案.pdf

4.“水城旅游工匠”工程实施方案.pdf

解读材料:《水城区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