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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2018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日期:2018-03-18 15:35 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量:0次 字号:【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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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组织、指导、协调 “扫黄打非”工作。

3.指导全县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组织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事业创新发展;组织、指导社区、企业、校园、文化、乡镇等社会文化活动。

4.管理社会文化事业,协调推动各类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承担全县文化社团的资格审查,负责管理全县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等工作;指导、协调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和研究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

6.负责申报新建出版单位和出版物二级批发单位,依法审批出版物零售、出租单位;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教科书、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及其它出版物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负责组织出版物的审读、审视、审听和鉴定工作;加强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加强对全县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

7.负责印刷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版权纠纷;监督管理各报刊驻各记者站,审核转报报刊社建站申请,查处记者站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出版物发行单位和转报连续性内部资料的年度审验和换发许可证工作。

8.负责监督管理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工作。

9.负责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等对外交流及行业协会指导工作;指导、规范城镇影院的建设和改造,优化电影放映环境,推动农村电影发行放映事业的发展。

10.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体育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11.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内设机构:

水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内设科室4个,包括办公室、新闻出版股(版权股)、产业发展股、政策法规股。

(三)预算构成情况:

水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的预算包含:本级预算、水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水城县文化馆、水城县图书馆、水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水城县博物馆、水城县文物管理所、水城县体育事业中心、水城县广播影视管理站、水城县调频广播电台。

(四)水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人员构成:本部门编制数为78个,其中行政编11个、事业编67个。目前,在职职工69人,离退休职工52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1.收入情况。2018年,水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总收入2021.68万元,较上年增加377.93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中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收入增加。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1.68万元,较上年增加377.93万元。

2.支出情况。2018年,水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总支出2021.68万元,较上增加377.93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中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1.68万元,较上年增加377.93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18年,水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总收入2021.68万元,较上年增加377.93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中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收入增加。分来源类别看: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1.68万元。分支出科目看: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75.11万元,较上年增加331.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57万元,较上年增加46.57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18年,水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总支出2021.68万元,较上年增加377.93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中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出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938.52万元、项目支出1083.16万元。分支出科目看: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75.11万元,较上年增加331.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57万元,较上年增加46.5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18年,水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财政拨款收入2021.68万元,较上年增加377.93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中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收入增加。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1.68万元,较上年增加377.93万。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8年,水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财政拨款支出2021.68万元,较上年增加377.93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中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出增加。分支出类别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1.68万元。分支出科目看: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75.11万元,较上年增加331.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57万元,较上年增加46.57万元。

3.其他说明情况。水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2021.68万元,较上年增加377.93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中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出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938.52万元、项目支出1083.16万元。分支出科目看: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75.11万元,较上年增加331.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57万元,较上年增加46.5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不含上年结转)938.52万元,较上年减少189.17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938.52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72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2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2018年,水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牌号:贵B22179、贵B23206、贵B53867、贵BC9600、贵B28065、贵B68171、贵B58735),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7.61万元,较上年减少3.39万元。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18年水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务接待费预算2.05万元,较上年减少0.95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由水城县财政局统筹控制,水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预算为0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18年水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三公”经费预算19.66万元,较上年减少4.34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18年,水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表8)。

2018年,水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54.4万元。其中:办公费8.19万元、手续费0.3万元、邮电费2.1万元、差旅费0.8万元、培训费1.5万元、手续费0.25万元、水费0.7万元、电费3.1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1万元、生活补助1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水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安排采购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1)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向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音乐及舞蹈培训服务;根据群众实际需求,2018年送文艺到乡镇、村不少于5场;文化馆、图书馆2018年举办公益性展览展示不低于4次;文化馆举办公益性艺术培训不低于15次,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举办公益性培训不低于5次;文化馆组织开展针对残障人士、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文体活动;

2018年文化馆预计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30次,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10次,村(社区)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构建县文化馆馆办群众业余团队不少于6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所属群众业余团队不少于1个;举办彝族火把节、苗族花山节、2018年春节联欢晚会等活动。

(2)水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全县文化市场进行执法检查,负责指导和查处全县区域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演出市场、广播影视电视、电子游艺场所、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查处违法经营活动,2018年绩效目标:加强网吧、娱乐行业监管,严厉查处网吧,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违规行为,坚决打击书刊店,影像制品零售店,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盗版影像,书刊等非法出版物的行为。认真开展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宣扬淫秽色情内容的电子信息和出版物活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按照“扫黄打非”工作按照上级“扫黄打非”办的工作部署,将“扫黄打非—秋风、净网、清源、护苗、固边”等专项行动与日常检查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3)水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18将根据《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扶持管理细则的通知》(水府办发[2015]48号)文件要求,对列入县级以上(含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发放扶持经费(每人每年5000元)。在营盘及米箩建设非遗传习所、举办“非遗蜡染传承人培训班”、对营盘乡、陡箐镇、花戛乡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挖掘整理、普查申报,并将对文化遗产进行日常宣传等。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18年,水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实有公务用车7辆,账面价值84.61万元,目前使用正常。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18年,水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实有办公用房面积4050平方米,账面价值789.35万元,办公用房全部为单位自用。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18年,水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无实有大型设备。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水城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