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加强文化广电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等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融合发展及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重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全区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扶贫开发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多彩贵州公园省”和“中国温泉省”建设工作。
10、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区内、跨区域文化、体育、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地方优秀文化走出去。
13、拟订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和考古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物和博物馆监督管理。推进文物和博物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
14、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15、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产生。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6、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协调推进中国(贵州)智慧广电综合试验区建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7、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骤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内设机构:
水城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共9个,具体是:水城区图书馆、水城区文化馆、水城区体育事业中心、水城区博物馆、水城区旅游事业服务中心、水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水城区广播电视和调频服务站、水城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水城区文物保护中心。我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1个,纳入独立核算单位1个,独立报送报表单位1个,行政单位汇总录入1个。
(三)预算构成情况:
本部门预算包含:水城区图书馆、水城区文化馆、水城区体育事业中心、水城区博物馆、水城区旅游事业服务中心、水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水城区广播电视和调频服务站、水城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水城区文物保护中心9个中心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水城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及所属单位总编制81人,包括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68人;目前在职人员8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6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1.收入情况。2022年,本部门总收入1524.96万元,较上年增加154.81万元,主要是旅游产业化工作经费增加。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4.96万元,较上年增加154.81万元;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总支出1524.96万元,较上年增加154.81万元,主要是旅游产业化工作经费增加。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18.39万元,较上年增加252.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82万元,较上年减少97.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75万元,较上年增加0.23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2年,本部门总收入1524.96万元,较上年增加154.81万元,主要是旅游产业化工作经费增加。分来源类别看: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4.96万元。分支出科目看: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18.39万元,较上年增加252.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82万元,较上年减少97.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75万元,较上年增加0.23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2年,本部门总支出1524.96万元,较上年增加154.81万元,主要是旅游产业化工作经费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1138.56万元,项目支出386.4万元。分支出科目看: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18.39万元,较上年增加252.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82万元,较上年减少97.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75万元,较上年增加0.2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24.96万元,较上年增加154.81万元,主要是旅游产业化工作经费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524.96万元,较上年增加154.81万元,主要是旅游产业化工作经费增加。分支出类别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4.96万元。分支出科目看: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18.39万元,较上年增加252.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82万元,较上年减少97.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75万元,较上年增加0.23万元。
3.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4.96万元,较上年增加154.81万元,主要是旅游产业化工作经费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1138.56万元,项目支出386.4万元。分支出科目看: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18.39万元,较上年增加252.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82万元,较上年减少97.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75万元,较上年增加0.2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8.56万元,较上年减少8.36万元,主要是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14.17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2.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45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914.17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2.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4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2022年,本部门车辆编制4辆,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车牌号:贵B28065、贵BHZ179、贵BAW555、贵BVZ689),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7.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21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
(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由区财政局统筹控制,本部门预算为0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9.5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表8)
2022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40.3万元。其中:办公费5.8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3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1、2022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区级配套补助资金。根据《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省以下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文件要求,国家规定对地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行免费开放,组织开展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流动图书借阅与送书下乡服务,举办公益性讲座、展览、举办普及性文化艺术类培训项目,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基层文化骨干业务辅导,零星业务设备更新等工作,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所需经费由中央与地方按8:2比例分担。
2、老年人体育协会业务管理。老体协是国家、省、市、县区的官办协会组织,为保证老体协日常工作正常开展、组织及参加老年人体育运动活动,申请预算经费作为其工作保障。
3、2022年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业务管理。根据水府办发[2015]48号《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扶持管理细则的通知》、水府发[2009]20号《水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通知》、水府发[2015]34号《水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区级传承人每年发放5000元/人工作经费,我区现有符合条件传承人39人。
4、水城区应急广播体系网络传输费。根据水党办发[2020]36号《中共水城县委办公室 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城县2020年应急广播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需对全区30个乡镇、188个村居、区级融媒体中心发布平台、应急管理发布平台以及500多个组级接收点的正常使用及维护,完成区、乡、村三级应急广播联网,预留市、省、国家应急广播接口等,申请预算资金用于广播终端接受4G卡、电信光纤租赁费、广电网络应急广播租赁费、网络运行维护费。
5、野玉海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野玉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需申请专项预算资金采购安装野鸡坪星空酒店旁LED显示屏、玉舍滑雪场门口LED显示屏、千户彝寨小广场LED显示屏。
6、项目前期费-旅游化:根据水党办发〔2021﹞63号 《中共六盘水市水城区委、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化奋力实现旅游大提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大力推进水城区旅游产业化建设,根据水城区旅游产业化四大行动目标,做好水城区旅游产业市场主体培育、闲置低效项目盘活、业态提升、服务质量提升等工作,提升我区旅游产业化高质量发展排名。
7、旅游产业化建设专项:根据水党办发〔2021﹞63号 《中共六盘水市水城区委、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化奋力实现旅游大提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大力推进水城区旅游产业化建设,根据水城区旅游产业化四大行动目标,做好水城区旅游产业市场主体培育、闲置低效项目盘活、业态提升、服务质量提升等工作,提升我区旅游产业化高质量发展排名。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22年,本部门实有公务用车4辆,账面价值32.22万元。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22年,本部门实有办公用房面积4679平方米,账面价值392.96万元。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22年,本部门实有大型设备0台(套),账面价值0万元。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六盘水市水城区文旅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