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推行文明祭祀,倡导文明新风,维护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规范水城区 2022 年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区划定
禁燃区划定为双水街道办事处的双水、金竹、黄家桥、广场、朝阳、明硐、建业、小山、沙龙和以朵街道办事处的住武、以朵等 11 个社区,具体界线如下:
东部界线:由艾蘭国际酒店沿湖路直抵山体到达鱼塘垭口,经鱼塘垭口与 G56 交接处,沿 G56 直抵山体转至红山大道与水黄公路交汇处;
南部界线:红山大道与水黄公路交汇处沿山体转至市八中,市八中连接区人民医院直抵山体转至贵昆铁路线,沿贵昆铁路线至与钟山大道交接处;
西部界线:由贵昆铁路线与钟山大道交接处至金竹大道,沿金竹大道至瑞安路直抵花水坡;
北部界线:由花水坡沿山体直抵艾蘭国际酒店沿湖路。
二、禁燃区禁止事项
中元节期间(8 月 10 日至 8 月 12 日),禁止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禁燃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小区和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公园、绿地、广场、城区内河道沿岸及其它公共场所洒石灰划祭祀圈,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用品,禁止燃放孔明灯、漂放河灯。
三、集中焚烧点划定
2022 年中元节期间,划定以朵街道白马洞(红桥东路与水黄公路交汇处)、尖山街道发克(红桥东路二号隧道出口废弃砂石加工点)、红桥街道蜂桶岩为中元节祭祀集中焚烧点,期间保障公交车辆免费接送市民到集中焚烧点进行祭祀焚烧,各集中焚烧点位及车辆线路安排如下:
(一)白马洞(红桥东路与水黄公路交汇处)集中焚烧点
线路 1(车辆:10 辆):水泥厂路口公交车站→塔山路口公交车站→市十九中公交车站→双水汽贸城公交车站→世纪雅苑公交车站→贵阳银行公交车站→天羿栖凤苑公交车站→区人大公交车站(区自然资源局门口)→区建设局公交车站→金山路口公交车站(1 路公交车始发站)→聚缘饭店一锅香门口公交车站(双水街道办斜对面)→水城区供电局公交车站→福利路口(中石油加油站旁)→两江公园公交车站(区卫健局门口)→果木冲公交车站→白马洞。
线路 2(车辆:10 辆):明硐社区卫生室门口→区民政局门口→区财政局门口→区政府公交车站→世纪佳苑公交车站→车之家公交车站→区人民医院公交车站→市八中公交车站→环球购物广场旁公交车站→水城供电局公交车站→福利路口(中石油加油站旁)→两江公园公交车站(区卫健局门口)→果木冲公交车站→白马洞。
(二)发克(红桥东路二号隧道出口废弃砂石加工点)集中焚烧点
线路 1(车辆:5 辆):双水汽贸城公交车站→世纪雅苑公交车站→贵阳银行公交车站→车之家公交车站→双水派出所门口公交车站→区公安局旁小箐街东入口公交车站→背阴坡住武路右边 50 米→住武社区居委会门口公交车站→六盘水市幼儿高等专科师范学校公交车站→陈家寨公交车站 1→陈家寨公交车站2→发克(红桥东路二号隧道出口约 200 米的左面空地)。
线路 2(车辆:5 辆):以朵大道路口公交车站→市委党校公交车站→市二十三中公交车站→以朵安置小区公交车站→住武社区居委会门口公交车站→六盘水市幼儿高等专科师范学校公交车站→陈家寨公交车站 1→陈家寨公交车站 2→发克(红桥东路二号隧道出口约 200 米的左面空地)。
(三)红桥蜂桶岩集中焚烧点
线路 1(车辆:5 辆):水泥厂路口公交车站(人民路)→奔牛食品公司公交车站→书香华府公交车站→水城区五小公交车站→市一中公交车站→锦绣名门公交车站→锦绣嘉园门口公交车站→区委党校对面公交车站→世纪佳苑公交车站→车之家公交车站→水城供电局公交车站→福利路口(中石油加油站旁)→两江公园公交车站→果木冲公交车站→红桥东路与水黄公路交 汇处→红桥蜂桶岩。
线路 2(车辆:5 辆):区人民医院公交车站→市八中北加气站→市七中公交车站→严家寨居委会门口公交车站→山语城公交车站→石桥公寓公交车站→金果建材城公交车站→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桥蜂桶岩。
中元节期间(8 月 10 日至 8 月 12 日),公交车辆接送时间为每日 14:00 至 24:00。由于中元节开展祭祀活动市民较多,建议大家错峰出行,返程下车点为沿途公交车站,只下不上。
四、市民须知
(一)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需全程规范配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减少外出聚集活动,不烧或少烧祭祀品,每户祭祀用品不超过 5 市斤。乘坐公交车和在集中焚烧点祭祀的市民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建议 12 周岁以下的儿童不参与祭祀活动。以下七类人员不能在集中焚烧点实施祭祀行为:
1.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2.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3.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人员;4.目前有发热、乏力、咳嗽、嗅觉或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人员;5.7 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6.未完成“7 天集中隔离+3 天居家健康监测+6 次核酸检测”境外来(返)黔人员;7.未按“3 天2 检”要求完成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及不符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其他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人员。
(二)在集中焚烧点实施祭祀行为的,须待祭祀焚烧物品火种完全熄灭并清除残留物质,方可离开现场。
(三)禁止占道(含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经营销售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
(四)提倡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倡导网上祭祀、鲜花祭祀等文明、清洁、安全、环保的祭祀形式活动;国家工作人员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文明、清洁、安全祭祀,做好移风易俗的引领者。(五)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占道经营销售祭祀用品,不违规从事祭祀活动,共同维护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区环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酿成火灾或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
水城区公安局:8733110
水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6664777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水城分局:12369
水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932315
水城区卫生健康局:8932105
水城区应急局:6664915
双水街道办事处:8932872
以朵街道办事处:6219028
特此通告。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