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1-29 10:42 来源:水城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浏览量:0次 字号:【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加强水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和非医疗机构放射卫生工作管理,有效防范职业性放射疾病发生,按照水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和非医疗机构放射卫生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区卫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工作职责,于2024年1月起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开展放射卫生工作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内容为:医疗卫生机构和非医疗机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情况、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及放射防护设施设备、管理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放射卫生安全防护与质量控制。
下一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强化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和非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查找问题,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对专项行动不落实、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逾期不改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确保治理工作全面深入、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