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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日期: 2021-09-08 09:38 浏览量:0次 字号:【       视力保护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 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人民团体,省、市属驻区有关单位, 区属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安 排部署和 5 6 日全区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暨整治乱占耕地 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人民政 府决定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 5 10 日开始至 2021 9 30 日结束。原则上 每月至少督查一次,其他重要时间节点及强降雨期间酌情增加频 次。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工作组组长自行确定。

   二、开展专项督查

    为确保专项督查顺利开展,成立六盘水市水城区地质灾害防 治工作专项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刘永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郭 平(区政府正科长级督查专员)

            徐 清(区经济发展中心主任履行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责)

           施启军(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玉乾(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督查组下设三个督查工作组,具体成员如下:

    (一)第一督查组

      长:王淮赋(区政府副科长级督查专员,电话:13595810918

    副组长:晏和增(区自然资源局地质与森林灾害防治中心,电话:15008580858

     员:刘国勇(区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电话:15085199992

             英(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电话:18216646961

            武(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电话:15599520558

            宇(贵州省地矿局一一三地质大队技术员,电话:18708668941

          郑其荣(贵州省地矿局一一三地质大队技术员,电话:13187308041

    第一督查组负责比德镇、化乐镇、双水街道、龙场乡、坪寨 乡、勺米镇、顺场乡、玉舍镇、海坪街道 9 个乡(镇、街道)、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能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地质灾害防 治相关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车辆由督查室统一调配。

    (二)第二督查组

    长:李定平(区应急管理局副主任科员,电话:13116361978

    副组长:翟祥祥(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电话:15597829191

    成员:殷仁华(区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电话:15519850317

        黄平军(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二总队,电话:18768672456

          鉴(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二总队,电话:18586481168

   负责阿戛镇、米箩镇、陡箐镇、猴场乡、蟠龙镇、野钟乡、 尖山街道、以朵街道、果布戛乡 9 个乡(镇、街道)、区水务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地质灾害防治 相关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组车辆由区应急局统一调配。

    (三)第三督查组

    长:尹海沣(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电话:13765733337

    副组长:徐 武(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电话:15599520558

    员:王兢忠(区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电话:15870319145

           蔡冒华(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电话:18768701836

           兵(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成都地质勘查所技术员,电话:13438802007

        陈世辉(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成都地质勘查所技术员,电话:15023502098

   负责都格镇、发耳镇、新桥街道、花戛乡、鸡场镇、董地街 道、新街乡、杨梅乡、老鹰山街道、营盘乡 10 个乡(镇、街道)、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生态移民局、区气象局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的督查检查。车辆由区自然资源局统一调 配。

   三、督查方式

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听取汇报等方式督查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四、督查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近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排 的相关情况,传达学习国家、省、市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文件、会 议情况情况。

   (二)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是否落实好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地灾、管业务必须管地灾、管生产必须管地灾) 和四负责(谁投资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生产谁负责、谁 发证谁负责)要求,是否明确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 好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牵头组织开展管 辖领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三)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四)分管领导深入一线指挥、安排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情况。

(五)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全覆盖、无 盲区要求,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开展专项排查,摸 清辖区内地质灾害现状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全面查清辖区内地质 灾害隐患基本情况。

(六)各乡(镇、街道)及各地质灾害点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应急预案,地质灾害点预案演练情况;地质灾害一点一档建立 更新情况,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的发放情况;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牌设立、预警信号准备、 转移路线的设置和安置场所选址情况。监测点的设置,监测记录 情况。

   (七)落实隐患点一体五位群测群防措施情况,保障每个 隐患点落实 1 名乡镇负责人、1 名国土所工作人员、1 名村组干 部、1 名专业技术人员和至少 1 名专职监测员。按照八个一标 准为监测员发放基本监测物资和装备情况,确保每位监测员配备 一个监测包、一件黄背心、一件雨衣、一双雨鞋、一把手电筒、 一把卷尺、一个报警器、一个望远镜。

    (八)监测员、巡查员电话畅通情况,业务补助发放情况; 进行监测和巡查情况,检查监测巡查记录是否规范,及时预警、 信息报送、组织紧急避险等防范制度建立和措施落实情。

    (九)24 小时应急值班值守落实情况,值班人员是否能及 时响应监测预警。

    (十)督促责任单位对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防治 措施并进行治理的情况。

    (十一)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配套的地质灾 害治理项目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各督查工作组要结合督查内容不定期深入联系的乡 (镇、街道)、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并对防灾责任、防灾措施、 监测预警、隐患排查等措施不落实的,要切实提出督促指导建议, 确保工作督到实处、指导到位、取得实效。

    (二)各督查工作组要对督查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及时将工作信息、图片等 相关资料报区自然资源局 dzzx8932750@126.com)。

   (三)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 防治责任,加强领导、落实防灾责任和各项防灾措施,确保人民 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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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开发布)